封杀十年我考编,上岸先斩娱乐圈 第494节
很快。
燕京大学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宣布将会对汪军予以开除学籍的处罚。
一时之间。
微博上关注这件事的网友们,纷纷叫好。
毕竟对他们来说,能够看到这种人渣接受惩罚,自然也是喜闻乐见。
回到督导办的沈飞,却没有再关注这个事情,后续自然有相关部门和赵静等人关注,他还要处理别的事情。
事实上。
沈飞最近一直在关注一件事,那就是公职人员财产公开。
说起来。
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原本就是一项不需要讨论就必须实施的制度。
因为公职人员的薪酬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国家财政又是由国家的所有纳税人共同支撑,由此也可以理解为,所有纳税人就是所有公职人员的老板。
老板想知道自己的员工一个月挣了自己多少钱、该不该挣这么多钱、有没有违规挣了自己的钱,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但是。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大夏,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却成了一项阻力重重、难以实施的制度。
事实上,早在八十年代年,我国就提出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
到了九十年代,相关部门更是先后公布了文件规定,形成了对现有公职人员进行内部监督的机制。
但是,这些文件虽然在强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财产申报没有涉及亲属,没有要求进行全面财产申报。
尤其是,财产申报后却没有向社会公开,于是算不上真正的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得不到全体公民的有效监督,可谓流于形式,意义不大。
然后,各个地方也进行了“昙花一现”的公职人员财务公开的试点,甚至还有极个别官员带头主动进行了财务公开。
但时至今日,公职人员财务公开制度仍旧被各种力量以各种理由阻拦,无法实施。
…………
虽然一部分人已经就财产、投资、子女就业等方面进行了申报,但事实上“都是向组织申报,向申报者的上级或领导申报。至于报告的内容是否属实,普通人也无法知道。而且,从已查实的一些贪腐案件来看,以往的这些报告似乎也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监督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等待有很大的差距”。
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被给予预防腐败利器的重责,是基本制度,也是基础制度,但是公职人员财产公开谈了很多年,一直谈到今天,仍旧是雷声大雨点小。
俗话说,终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反对财务公开的理由再多,其实不过就是为自己的“不干净”找的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
.....
归根结底就是一点:此地无银三百两。
蜀汉丞相诸葛亮光明磊落,就曾经在《自表后主》中主动公开自己的家产:“今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一千八百年前的封建重臣尚且如此,一向标榜“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难道不更应该光明正大,坦白无私?
官员财产难以公开的最大症结,不是目前条件不成熟等客观原因,而是财产公开直接涉及某些官员的切身利益,受到既得利益群体的主观阻扰,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施行。
当改革涉及到官员自身的权益,而这些人又掌握着决定政策制定和政策走向的时候,改革就会变得异常困难。
而沈飞现在考虑的,就是要不要动一动这块蛋糕。
或者说。
他打算去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解决这个难题。
哪怕明知道自己这么做,可能会引发一些人的反弹,但沈飞还是觉得,应该尝试一下。
有些事情,哪怕明知道危险重重,也应该去做的。
想到这里,沈飞拿出电话,拨通了李英杰的资料:“老李,帮我查点东西……”
第三百二十八章 李正国的决定(3,求自动订阅
很快。
李英杰就按照沈飞的吩咐,收集了网络上关于公职人员财产公开的一些消息和材料。
实际上。
最近这几年,网络上一直都有人在呼吁公职人员应该公开自己的财产。
尤其是不仅仅要对上级公开,更要面向社会公开。
理由也很充分,那就是身为公职人员,既然号称公仆,那凭什么不敢公开自己的财产?
又或者。
是有什么亏心事还是见不得人的财产,怕别人知道么?
看着这些资料,沈飞若有所思。
当然。
他不会现在就开始进行自己的计划,毕竟身在仕途当中,有些事情是需要循序渐进的。
就好像走仕途的人都喜欢看新闻,很多人都不明白,他们在看什么。
其实说“六六七”白了,新闻里看到什么人不重要,看不见什么人才最重要。
谁不出来不重要,谁要是总不出来,那就有意思了。
要知道,仕途那可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地方,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人出事儿,就意味着一连串的人也要出问题。
“要一步一步进行。”
沈飞拿着笔,在纸上开始写了起来。
关于财产公开的事情,沈飞考虑的很全面,这种事情不能自下而上,这会让很多基层的工作人员产生反感的情绪。
说白了,这需要上面的人做出表率才行!
只有上面的人行动了,下面的人才会跟随。
一个星期之后,随着李正国从国外访问归来,沈飞的一份报告,也递了上去。
但出人意料,他的这份报告就如同泥牛入海似的,完全没有了任何消息,就连赵志杰那边,也没有打电话过来叫自己去找李正国汇报。
这下子,沈飞有点懵了。
幸好。
几天之后,李正国召见了沈飞。
“怎么样,小家伙这几天是不是很紧张啊?”
看到沈飞,李正国笑着对他问道。
沈飞苦笑起来,老老实实的点点头:“确实有一点。”
这是实话。
他其实自己也很清楚,公职人员财产公开这个事情,从某种程度上,动了很多人的蛋糕。
但沈飞觉得,虽然暂时还没有法律性的硬性规定,可财产公开的理论依据是公共利益。
公开公职人员财产,有利于舆论监督,有利于反腐。
在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其实是通过法律制度来预防与控制腐败的,来约束和规制公职人员接受吃请、礼品、馈赠等行为。
人性中存在的自私、贪婪等原罪。
在人性难以改造的情况下,也只有从选择社会规范和制度来限制人的原罪或贪欲。
要求公职人员公布财产同样是为了抑制人类的原罪,因为掌握了公权力的人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监管,就会比一般人更有机会和资源扩大和犯下错误。
虽然有人会说什么隐私权的问题,但是在沈飞看来,隐私权不是绝对的,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相冲突时,隐私权应当适度让位于公共利益。
公开公职人员财产,是对公职人员隐私权的必要限制,而非侵犯。
所以。
哪怕明知道会引起轩然大波,沈飞依旧毅然决然的做了这个决定。
看着沈飞,李正国久久不语。
他其实心中很明白,面前的沈飞,并不是因为什么利益关系,才会提出那个建议,这个年轻人只是单纯的认为,那样做是对的。
从始至终,在沈飞的想法当中,公职人员财产公开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事实上。
李正国也认可沈飞的这个想法。
但是。
有些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的是讨论和协商。
沈飞的办法虽然是自上而下的,但光是这一点,李正国就需要做通很多人的工作。
当然。
他没必要把这些困难告诉沈飞,那不是他应该操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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