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女房客们请冷静 第4节
现在的年轻女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是否有些过剩?
李苏觉得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不一会儿,林宛瑜就急匆匆的跑回来了,气喘吁吁。
“玉米呢?”李苏的眼里只有玉米。
“呐,这里!”林宛瑜拉开自己的香奈儿包包,里面躺着三根玉米,还有她的首饰、化妆品和钱包什么的。
背着香奈儿09年夏季新款包包的大小姐去偷玉米,还真是怎么想怎么违和。
“干得不错。”
没来由的,林宛瑜因为李苏的这一句夸奖,心里居然还升起了一丝自豪感。
“那是!”她骄傲的样子,像极了一颗积了雪的小松柏。
李苏从林宛瑜的包包里拿出一根玉米,掂了掂。他要用这根玉米打窝钓鱼——就在眼前这片野池塘里钓。
李苏把玉米粒搓了下来,直接扔在离岸不远的地方,不一会儿,就有几条草鱼被吸引过来了,李苏手里拿着一根搭帐篷会用到的撑杆,眼疾手快的向水里插去。
一条估摸着就一两斤的野生草鱼到手。
“有鱼吃咯!”
在一旁一直盯着李苏动作的林宛瑜,见真的抓到了鱼,高兴的都蹦了起来,鱼虽然不是她抓的,但她就是感觉与有荣焉。
再之后,李苏从川崎的置物箱里拿出了水果刀、调味料、小型烧烤架——他此行是去露营的,所以装备什么的还算是齐全。
【料理lv3:54/100】
lv3级别的料理技能做出来的食物,任何人吃了都会说好吃。
焦香酥脆的草鱼,火候正好的玉米,这让林宛瑜直呼李苏做的食物比她在纽约的米其林餐厅里吃的食物还要好吃。
李苏毫不心虚的接受了这个夸奖,因为他做的食物确实好吃,他自己也是个好吃之人——这很正常,但凡吃过医院里的流食的人,就都会怀念这些极具烟火气的食物。
吃饱喝足后,李苏收拾了东西,准备去金海湖了——这才是他今天要去的地方。
“你要扔下我啊。”林宛瑜见李苏把川崎重新推回了公路,却没有喊她上车,顿时不由得有些心慌。
李苏用略显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仿佛在说,不然呢?魔都南郊并不算是特别偏僻的荒郊野岭,接下来她完全可以自己打车去她自己任何想去的地方。
李苏并没有义务要一直帮她。
“呜呜~”
林宛瑜发出流浪小狗一般的呜咽声。
李苏叹气。
他拿这个二十二岁的大小姐没办法。
第5章
【今日风大,自由廉价,塑料袋飞得比鸟还高。】
骑着二手川崎,车后座载着林宛瑜的李苏突兀的想起了这么一句话,这倒不是在嘲讽林宛瑜,只是有感而发而已。
林宛瑜说她追求一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她不想强求别人,也不想被别人强求——但她现在就在强求李苏,她对于帮助自己逃离了家族魔爪的李苏有些好感,于是就不自觉的有些依赖李苏。
像块狗皮膏药似的。
当然,这话李苏并没有说出口,毕竟倒也不必过于苛责林宛瑜,她以前是一个生活在城堡里的公主,现在终于鼓足勇气逃出了城堡,虽然还有些稚嫩和莽撞,但她这份敢于跳出舒适圈的勇气,还是弥足珍贵的。
李苏之所以还愿意载着林宛瑜,倒不如说他也有些享受这种被人依赖的感觉——他孤独太久了,有个人陪着说说话也是好的。
跟林宛瑜接触后,他心里那种对于这个世界的疏离感和恍惚感开始消失了,他逐渐与这个世界建立起了联系。
……
半天朱霞,粲然如焚,映着荷叶也有三分红意了。
李苏和林宛瑜站在金海湖边上,静静的看着这幅壮观的美景,接天莲叶无穷碧,诚不欺也。
荷花开得倒是不多,更多的是待放的花苞。
李苏和林宛瑜在离湖边三十米处扎营,林宛瑜的帐篷是从景区商店里租的,金海湖这一片是露营天堂,于是自然就有人做这买卖。
“租帐篷这钱你可得还我啊。”
林宛瑜刚从纽约回来,身上的美金还没来得及兑换呢,所以租帐篷的钱是李苏帮她垫付的。
不仅帮她垫付了帐篷钱,还协助她搭了帐篷——李苏可真是又当爹又当妈啊。
原主不算穷,毕竟怎么说曾经也是魔都交响乐团的首席男高音,只是,包养米娅很费钱,再加上李苏自己魂穿过来后,躺平了两个月不说,还买了一辆二手川崎——现在李苏的资产已经严重缩水了。
所以帮林宛瑜垫付的钱,一定得要回来,不然,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就更加雪上加霜了。
“加个QQ吧,这样你随时随地就能找到欠你钱的美女了。”林宛瑜美而自知。
“五位数的QQ号,二十七岁!原来伱是大叔啊!”
林宛瑜大呼小叫的查阅着李苏的QQ名片。
原主还真是诚实,居然没有把自己的年龄改成1岁,居住地址改成冰岛。
穿越过来两天后,李苏就把手机里对他来说无关紧要的联系人给删除掉了,毕竟关于原主的记忆,李苏接收的并不是很完整,所以他并不想把精力浪费在那些无关紧要的路人身上。
现在李苏的QQ里,只有寥寥几个联系人,季诺澜赫然在列,而且还是在【特别关心】分组,这个分组有且只有她一个人——之前李苏居然没有注意到。
她跟他的最后一条信息是在两个半月前——好自为之。
这就是她最后跟他说的话。
这话带着怨气,估计是原主包养米娅的事情让她给知道了。
除此之外,QQ里还有一个人倒是经常给李苏发信息——贝薇薇。
贝薇薇,是李苏异父异母的妹妹。之前有说,在原主十岁那年,原主父亲傍上了一位贝姓富婆。
贝妈自然也不是孑然一身,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三十四岁,前几年结婚生子了,有个女儿,小名叫花花,算是李苏的外甥女;
贝妈的二女儿就是贝薇薇了,今年二十六岁,单身,是个律师——她是唯一跟原主关系还算不错的亲人。
离婚后,贝薇薇就一直对原主嘘寒问暖,甚至还去原主住的地方看望过好几次,李苏感觉,如果不是律所里太忙,她甚至还提议想搬来跟原主一起住。
李苏当时就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贝薇薇,毕竟,那个陪她一起长大的李苏已经猝死了,现在的李苏,是个“赝品”——在QQ上聊聊天还好,翻看以前的聊天记录模仿原主的口吻还能糊弄过去,但搬过来一起住,李苏还真怕她瞧出什么端倪来,所以自然是拒绝了她的提议。
贝薇薇对此倒也不以为忤,毕竟,只要李苏跟季诺澜离婚了就好,其他的事情嘛,来日方长。
“大叔,你都二十七岁了,平时就不要总是盯着我的屁股看了,咱们不合适,真的。难道你想祸害我这么娇嫩的小花吗?”
林宛瑜的话打断了李苏的思绪。
“晚饭你自己解决。”
“呜~我错惹~我允许大叔你不那么明目张胆的看。”
现在的年轻女孩子还真是各种意义上的让人搞不明白,李苏如是感慨。
2009年6月5号的傍晚时分,李苏取消了对季诺澜的【特别关心】。
……
协助林大小姐搭帐篷的期间,她的小嘴就一直没停过,兴许是终于获得了自由的新鲜感在作祟吧——她从帐篷这个话题延展,突然聊到了她理想中的房子。
林宛瑜理想中的房子,让李苏大受震撼——屋顶是杏仁糖片,烟囱是烤猪肉卷,床是蜜糖红枣糕,枕头全都是水晶虾饺,下雨下的是葡萄干,下雪下的是棒棒糖,屋外随处可见小笼灌汤包,河里流的全是皮蛋瘦肉粥,河里游的天上飞的都是熟的,她哼一声,它们就自动排着队往她嘴里跳,天上的云是棉花糖,地上的石头是红烧肉。
晚饭李苏做的是叫花鸡,林宛瑜更愿意把它叫做荷叶鸡。
鸡是从景区商店里买的崇明岛散养土鸡,荷叶是从湖里现摘的。
处理干净的土鸡被撒上调料,然后用荷叶、锡纸、泥土层层包裹着,最后放在火堆里慢慢煨烤,由于有林大小姐在一旁“帮忙”,于是这顿晚饭用时两小时。
忙碌了许久,终于吃上了晚饭,那怎叫一个幸福了得,荷叶鸡入口酥烂肥嫩,又有荷叶的清香,风味独特——林宛瑜吃得有些忘乎所以,形象都从“淑女”变成“那女的”了。
我理想中的房子要是大叔你来做就好了——吃饱喝足后,林宛瑜发出如是感慨。
坐在小马扎上喝着茶的李苏淡淡道:“真是贪心的家伙啊。”
第6章魔都房贵,白居不易
夜。
月明星稀,夜凉如水。
吃完晚饭后,李苏就在金海湖边散起了步,至于刚才做荷叶鸡的炊具、餐具什么的则是林宛瑜在收拾——李苏负责做饭,林宛瑜理所当然的就是负责善后咯。
初夏的夜晚,还很有些凉意,荷叶在夜风中摇晃,月光被裁成斑驳碎影才被允许投射到湖面上。
李苏身材修长挺拔,目测有一米八左右,一头黑色碎发蓬松且杂乱,面容平静,自带一股书卷气。
在溶溶月色下,还真有几分古书中翩翩贵公子的形象。
大叔是个氛围感帅哥啊。林宛瑜心想。
收拾完餐具后,林宛瑜也姿态放松的坐在帐篷前,嘴里哼起了一首不知名的英文歌谣,空灵舒缓,像从雪山上流淌出来的潺潺溪水。
一曲终了,李苏并不吝啬于自己的掌声,轻声笑道:“好听极了。”
“那是,三天前我还在纽约读音乐学院呢。”
能去国外留学读音乐的,看来真是豪门大小姐无疑了。像陆展博那样中产阶级出身的孩子,出国留学一般首选计算机、金融、医学这类好就业的学科,像音乐、哲学这类学科一般都是富二代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