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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变女,我外号阎萝王 第64节

吐了这么多血的话,人就会昏迷休克,甚至很快因为缺血窒息死去!”

“不可能,你看他眼睛没变色!”女人吼道。

一旦说起肝的问题,大家能想到的就是肝癌,肝硬化,肝炎,因为这三种病名声太大了!

而这些病到了严重的时候,一般都会造成黄疸,这一点连农村人都清楚。

陈乐摇头道:“眼睛变黄,皮肤变黄,那是黄疸的症状,不代表一定会有这样的症状。

就好像感冒一样,有人是喉咙痛,有人是流鼻涕,有人是头痛,有人是鼻塞等等,也可能有人是其中几个症状结合,每个人都不一样!

所以,黄疸不是必然!

只能说,除了小儿生理性黄疸外,其他黄疸,尤其是成年人黄疸,多半是肝脏出问题了,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那,那我这是什么病?”

男人的声音,有点略微颤抖起来。

他不想相信,可是结合陈乐说的,他不由有点相信了。

陈乐没有直接回应,试图让对方有点心理准备。

于是拐弯抹角道:“肝脏,号称是人体中的沉默器官,因为其中没有痛觉神经。

所以一般不是很大的病变,比如肿大等等,开始波及到表面上那层有痛觉神经的膜,是没有任何感觉的!

唯一的反应,还是在身体的表面上,比如说黄疸,比如说蜘蛛痣等等!

总之,当你能感觉到肝脏痛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到了几乎无可救药的程度!

我刚刚只是轻轻碰了一下,无非是手法特殊点,你只怕现在还觉得隐隐作痛吧!

所以,你的肝脏相当不好,可以说已经到了最后时刻!

肝脏没到这种时刻之前,把一些表相忽略后,自我感觉就像自己没病一样!”

“别废话了,告诉我,我是什么病?”男人狂吼道。

尽管陈乐就差说出这病的名字,但在场没有其他医生,大家能想到的都是肝癌,可没人希望是肝癌!

第72章 不要,我不稀罕!

在大家的关注中,陈乐淡淡道:“肝硬化,晚期中的晚期!

现在就算是做手术换肝脏都来不及了,趁着还有一点时间,能吃吃就吃吃!

等爆发之后,你想吃也吃不下!

一般是渐渐起不来床,渐渐消瘦,最后慢慢熬到死!

如果你们不信我的诊断,大可以去城里大医院检查!”

“哎哟,我的那个天呐,不活了呀……”

女人顿时崩溃了,手舞足蹈呼天抢地。

男人一声不吭,站起来一把拉起女人就走,嘴里一边呵斥道:“老子没有病,你这娘们哭丧呢?”

那龙行虎步,声音中气十足的样子,哪里像有病?

女人呼天抢地的被拉走后,另外一个男人也赶紧跟了上去,人就走完了。

“乐乐,他,看起来不像有病吧……”高岚迟疑道。

“陈乐,你乱说,小心人家找你麻烦!”曹颖斜眼道。

不理曹颖,陈乐摇头对高岚说:“六婆,我不会看错的,等结果吧!

就算是他们不相信,但终究还是会去检查。

毕竟我都说得这么严重,他们不可能真当不存在。

人这一生,无数种病,有些常规,有些属于怪病。

有些病,痛一辈子要不了命,有些病悄无声息,一旦发作马上要命。

所以,你别看他现在好好的。

最多还有一周,他就会突然爆发。

到时候,想要走都困难,甚至想要吃也困难。

是吐血吐死,还是慢慢瘦下去,直到最后算半个饿死,就看他自己的运气。”

“这……,那也太惨了吧!

真没救了?”高岚担忧道。

“怎么,他们和六婆你有亲戚关系?”陈乐反问。

高岚回应道:“那倒是没有,他们是想来借钱的,不过才刚刚透露那个意思,你就来了。”

陈乐点点头,回应道:“本来按照现在的医学来说,应该可以更换肝脏。

不过人体器官可不是随便换的,是需要配型的,前后算下来动不动就是几十万。

另外,不管是有钱还是没钱,时间都来不及了。”

说完,陈乐站起来,拉住背篼的绳子说:“曹颖,还要不要,我要回去了。”

像肝硬化晚期这种病,陈乐就算是还有百年人参,也只能做到延长点寿命,让病人好过点。

既然什么关系都没有,她也懒得动手。

她是神医,但不是神!

肝硬化晚期,整个肝脏都坏死了,只能是更换。

生死人肉白骨的前提是白骨还在,放在这里就是肝脏还没有彻底坏死。

中医也不是不做手术或者不会做,连银针里边都有针刀,而且还不止一种针刀。

只不过,但凡有半点无损解决的办法,都不会用作手术的方法来解决。

因为中医是把人看做一个整体,看做一个正在运行的小宇宙。

外来的东西,始终没有自己的东西好,只有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两权相害取其轻,这一点和西医背道而驰。

曹颖瞬间偏头不看陈乐,含糊道:“不要,我不稀罕!”

曹颖说着不稀罕,可嘴里却没停,还在吃着呢。

这简直是不打自招,此地无银三百两。

“诶,乐乐,干脆你别回去了。

让曹颖去叫你爷爷奶奶,晚上在我们家吃个饭!”高岚提议道。

说着,她还看了曹颖一眼。

“不用了,我走了……”

虽然高岚没说为什么请吃饭,但陈乐猜得到,应该是自己给曹树辉治病的感谢宴。

只不过有曹颖在这里,她没好说出来,估摸着应该是没告诉曹颖,她父亲在陈乐手里治过病。

那天陈乐就是扎了几针,所以两口子倒是没提给钱的事。

陈乐说着, 把绳子跨在肩膀上,斜背着就走,一边走一边说:“曹颖,你要想吃的话来我家吃。

我家不但有李子,还有八块钱一斤的紫葡萄,还有苹果和香蕉,当然也不缺糖!”

曹颖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有点跟着陈乐马上跑她家去的冲动。

但是,最终还是面子占据上风,暂时忍住了。

她刚刚还在闹别扭,没给陈乐好态度,怎么好意思跟着去?

陈乐走后,高岚不可思议道:“老陈家也舍得买那种葡萄吃,不会吧?”

曹颖嘟嘴,满脸不情愿的说:“妈妈,你不要拿老眼光去看陈乐她们家!

我那天在她们家玩的时候,都有带保镖的有钱人来家里找她,她还爱理不理的。

那有钱人四个保镖,每人提着一个大箱子,都放陈乐家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她不给我说也不给我看。

而且,那有钱人还给她鞠躬,还要送她京城四合院,说是什么郡王府。

陈乐没有收,那有钱人还好像很不甘心的样子。

而且她家里真的有糖,还不少,一大包好几斤呢!

我觉得,她家应该发财了,只不过还没人知道而已!”

曹树辉夫妻俩顿时目瞪口呆!

他俩在城里打牌,打得比较大,遇到的都是相对有钱的人,见识和消息来源,自然不是曹颖能比的。

有钱人,提着四个箱子给陈乐,还要她收下一套郡王府。

这种事情,曹颖肯定编不出来,她都不知道郡王府是什么才对。

夫妻俩不敢细想,因为如果是真的,那可不是发财那么简单,那是妥妥的直接进入上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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