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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装的新房,你们撬开结婚? 第312节

  能说出这些话,肯定不是诚心认错。

  她之前的哭诉等套路,都是朋友和同学指点她做的,想博同情。

  可惜张小蛮现在手下有黑客唐洛,因为她和张小蛮的手下项牛,过上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所以对男友的老板,当然十分尊重,这些都是她免费为张小蛮提供的资料。

  这些私人聊天记录对于一个黑客大神来说,简直就是探囊取物。

  黄健成看到聊天记录后,也是气愤不已,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女大学生,居然会有这么恶毒的思想,也不知道她之前接受了什么教育。

  “如果她是我的学生,我肯定不会让她变成这样。”黄健成气愤的说。

  既然知道对方都是装的,那么黄健成坚持要起诉,于是今天两人就对簿公堂。

  原告黄健成的代理律师是梁思影,战绩超神。

  而被告邓盼的辩护律师,则是她的校友,就读法律系的男生。

  这位男生虽然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证,不过根据相关法律,他属于是邓盼的亲友,可以参与辩护。

  首先是原告方,梁思影发言。

  她拿出了相关证据,表明被告邓盼多次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里,发布诽谤黄健成的不实信息,污蔑他是刹人凶手,为此涨粉十万+,播放量和点赞都非常多,已经达到了网络造谣案判定的影响巨大的程度。

  另外梁思影还说明了黄健成因此受到的影响,她请求法院,公正审理。

  接下来,被告的代理律师发言。

  他因为不是正规的律师,辩护的观点非常让人意外。

  他先说邓盼是无心之失,而且她没有从中收到利益,就算是无心之失。

  另外,有可能黄健成就是凶手,邓盼属于是揭露真相,无罪,反而应该给她颁发锦旗。

  “嗡……”

  果然,被告的辩护律师此话一出,下方观众就在议论纷纷,他们还没见过这样的辩护角度。

  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觉得这话有道理,他们就搬出了近些年的冤案,比如著名的呼格案,就是呼格被判处死刑后,真凶才被找到,但为时已晚。

  被告律师说邓盼就是另一个呼格,请求法院予以考虑,判她无罪。

  这个论调确实能吸引眼球,网友们在直播间的弹幕都炸锅了,互相吵来吵去。

  但对于梁思影这种专业人士来说,就感觉这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这个男生就没学好法律和辩护的经验。

  她就起身,给被告律师好好上一课。

  因为在诉讼时,有一条铁律,就是疑罪从无。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即在审判阶段,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应推定其无罪。

  这是在最大可能杜绝冤案的发生。

  现在就算是当地警方,都没有给师佳佳案定性,那么这些说黄建城是凶手的证据是哪来的呢?

  警方都没有证据,被告辩护人却在乱说,更加坐实了,被告造谣的行为,邓盼把捕风捉影的事情当成了事实。

  这真是她自己把脸凑过来,让梁思影来打。

  接下来,梁思影就让被告律师见识到了什么叫专业律师。

  在随后的举证环节,梁思影用充足的证据,和相关法条,将被告律师这个没毕业的学生,逼的是节节败退,很快他脸上就紧张的冒汗了。

  在这种情况下,胜负已分。

  在经历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之后,法院当庭宣判了结果。

第434章 媒体狂欢现场

  “被告人邓盼,出于博取关注、寻求刺激等目的,捏造损害原告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严重侵害了被害人黄健成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降低,属于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罪。法院对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邓盼有期徒刑三个月。”

  宣判过后,邓盼人都傻了,呆呆的坐在椅子上,感觉这个世界都不真实了,像做梦一样,她一个好端端的大学生,忽然就要变成阶下囚了,人生都毁了。

  邓盼起来就朝她的辩护校友扑去,撕心裂肺的骂道:“焯尼玛,你不是夸下海口,说你能让我判无罪吗?老娘白陪你睡了三天,结果你踏马得了便宜不办事……老娘进去了,也不会让你好过,我要告你强×!你要陪老娘一起坐牢!”

  疯狂的邓盼歇斯底里,要去抓花校友的脸,被旁边的法警拦住了。

  顿时,场下的记者全都眼睛亮了起来,把摄像机都对准了被告。

  记者心里都乐开了花,这尼玛采访还有意外收获!

  他们根据邓盼的片言只语,已经脑补出了他俩之间的PY交易,现实真是比小说精彩多了。

  随后邓盼就被带了下去,但是这个案子似乎热度更高了,无论是事前的高中女生失踪案、事中的张小蛮强势介入,还是事后审判的结果,都相当有话题性。

  当收看现场直播的各大媒体领导,看到发生这种情况时,简直都要乐疯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新闻热点啊,那必须采访到第一手的资料,领导就给自己在现场的手下打电话,让他们赶紧去采访。

  于是记者们一拥而上,把出庭的道路都围得水泄不通。

  “黄健成,请问你对这次的判罚满意吗?”

  “张小蛮,你有没有想过,黄健成不是无辜的呢,你万一帮助了凶手,考虑过后果吗?”

  “请问梁思影律师,这次的判罚,是网络造谣案里量刑比较重的了,是否达到你的预期?”

  这些记者的问话,乱七八糟的混在一起,法院转眼变成了菜市场。

  “各位,这里是法院,不要干扰人家正常的工作秩序,我们去外面说。”

  张小蛮对此情况早有预料,他拿出了手持扩音器,对着大家喊话。

  张小蛮的话很有说服力,大家都肯听他的,于是众人在他的指导下,有序离场。

  接近两百人的现场队伍,居然并不拥挤,秩序井然,都是张小蛮的功劳。

  奇葩克星公司的员工,已经在外面广场上,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小棚子,里面还有发言台和音响装置,可谓是准备充分。

  记者们一个个的都在举手,争抢着回答问题。

  这就像是在课堂上要踊跃答题的学生,生怕自己抢不到机会,所以这群记者又都挤到了前面。

  “大家都不要挤,除了被我拉黑的那几家媒体,大家都有提问机会。”

  张小蛮双手下压,让大家淡定,他这一说,记者们都笑出了声,然后果然不挤了。

  为了规矩一点,张小蛮就从左侧前排开始点名,让记者来提问。

  而且这次回答问题的,有三个人,分别是原告黄健成,背后支持者张小蛮,还有原告律师梁思影。

  第一位幸运记者,起身就问道:“请问黄建成先生,您对这次的判罚满意吗?有什么感想呢?”

  “满意。”

  黄健成说完,就面向张小蛮说道:“在这里我要感谢张小蛮和梁思影律师,是他们帮助我讨回公道,如果没有他们,我可能就一直消沉下去了,是他们挽救了我的后半生,感谢,万分感谢。”

  黄健成也是知恩图报的人,在台上鞠躬感谢。

  张小蛮过来把他扶了起来,说了两句安慰的话,黄健成擦去眼角的泪光,也激动的对台下众人鞠躬,感谢各位来现场支持他。

  这让大家很是动容,一个人的真性情,是不会说谎的,大家都感觉到,这个黄健成应该不是网上说的刹人凶手。

  他要是有演技能瞒过群众雪亮的眼睛,那也不用当老师了,早就可以去拿奥斯卡小金人了。

  接着下一个记者提问,他要问张小蛮,网上总有人说他这次帮助了凶手要塌房,但是现在看来,貌似不是这样,他是如何做到能在案件前,就明辨是非的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张小蛮称赞了记者的专业素养,然后回答:“我当然有我分辨是非的诀窍,反正不是在网上看道听途说的谣言。”

  张小蛮调侃了一把那些网络断案专家,顿时引起了台下一片笑声。

  张小蛮接着说:“我当然是先看了诸多案情介绍,有了一个自己的判断,之后我到实地来探访。当天,我进入景辉中学,就发现学校固然有没做好看护孩子的职责问题,但却不像是网上说的那么黑暗和残酷。咱们做事当然一码归一码,学校没看好师佳佳,会有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然而我们网友也不能凭空污人清白,一群无辜的师生,被网爆成为凶手,生活工作都受到影响,难道就是人家活该吗?对此我们要扪心自问,是不是部分网友对于他人道德的要求,太过于吹毛求疵呢?”

  台下观众这时候在议论纷纷,都在想张小蛮太敢说了,他这样肯定会得罪一批网友,估计事后又要挨喷了。

  张小蛮当然知道,他在抨击一些人的同时,肯定也会被那群人反喷,但是他丝毫不惧,这个世界上,总要有他这样的人站出来,面对丑恶。

  人人都想世界变得文明整洁,然而没有辛苦的“清洁工”,没有忍受脏臭的“掏粪工”,世界也不会自己变干净。

  张小蛮就是要做当代社会的“清洁工”和“掏粪工”,还大家一个“清洁”的网络环境。

  他接着说:“我们回到原题,我是在做了一些事前和事后的调查,才决定帮助学校师生维权,而不是看了几个谣言,脑袋一热就决定的。当然,我做事也不能百分百保证正确,也有可能是我误判了,如果事后警方发现新证据,证明我帮错了坏人,那么我认,到时候我会向大家认错,认打认罚,这可以吗?”

  “当然可以,小蛮,我们挺你!”

  台下有张小蛮的铁粉就在大喊助威。

  确实,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张小蛮的粉丝都是和他三观很合的人,他们就喜欢张小蛮这种直爽硬朗、敢爱敢恨的作派。

  谁的人生还不犯点错,犯错了改就是了,总比什么都不做、又瞎鸡儿站队要强。

  张小蛮讲完,就对着台下鞠躬致意,获得了一片掌声。

  第三位记者站起来,要采访梁律师了。

第435章 先进的卫星电话

  问梁思影问题的,是《整天说法》栏目的一位女记者,她问道:“请问梁律师,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此次网络造谣案的量刑,是较为严重的,比当初杭市那个判一缓二的案子要重的多,请问这是因为你的个人能力影响的吗?”

  这个问题,看似是在夸奖梁思影,但是也不太好回答。

  因为律师不比别的行当,除了一些罪大恶极的刑事案件,大家会立场一致外,剩下很多是非界限不强的“小”案子,人们就会增加很多主观滤镜。

  比如当初周某偷电瓶被抓,他就说出那句经典名言,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大家都觉得他好笑,且活该,但如果偷电瓶的是一个单身妈妈,独自抚养孩子和老人,却一直靠偷盗为生,那么很多人就会觉得情有可原,心里会觉得不要太为难这个女人了,毕竟人家也不容易。

  但从本质上来说,周某和这个妇女没有区别,都是犯了盗窃罪,就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人们对两者的态度,却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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