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吧,你管他叫男神? 第1166节
有心厚着脸皮去追赶福妈,可那辆计程车早就没了踪影;本想打辆车追上去,可他身无分文,哪来车费?
打电话?
没有手机怎么打电话?
达拉斯又没有公用电话。
即便有公用电话,他也没钱打。
第637章 风再起
借别人的电话打?
此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寒风吹拂之下,四周哪里还有什么行人?就算偶尔有人出现,不是流浪汉就是乞丐,能指望他们有手机?
王旭峰茫然四顾,感觉天已经塌了。
福妈走后,他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良久。
站得双腿发麻的王大少,突然狠狠地吐了一口痰:“赵红芳、福妈,你们都给老子等着!背叛我的下场,不是你们能够承受得起的。”
王旭峰是个骄傲的人。
哪怕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也不会承认自己真的会彻底沦落为一个流浪汉。
事实上,他确实有资格骄傲。
身为王家大少爷,他从小就接受了严格的教育,无论是思想眼界,还是能力才华,他都高人一等。
流浪汉根本无法望其项背。
就算真的流落街头,他也跟那些两眼发直、混身发出酸臭味的流浪汉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他看来——
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
以自己超高的学历、超强的能力和丰富的经历,还怕找不到一份高薪工作?
没有本钱,创业确实很难。
在达拉斯,根本没有白手起家的条件。
但找份高薪工作,简直不要太容易。
困难,只是暂时的。
我终有东山再起之日!届时,看老子怎么报复你们两个可恶的臭表子。
…………
夜渐深,风更冷。
王旭峰冷静下来后,摸了摸自己的腕表。
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等明天卖掉这块名表,好歹也能对付几天。
有了几天的缓冲期,还怕找不到工作?
真以为我会一蹶不振?
真以为我会成为流浪汉?
那些流浪汉之所以过得穷困潦倒,是因为他们懒惰、自私、愚蠢,且没有超前的认知和强大的格局。
他们想赚钱,但永远都赚不到大钱。
拼搏之后,见无法改变现状,也就放弃了努力,从而成了一名可怜的流浪汉。
我王旭峰的眼界格局,绝是常人能比?
只要给我找到机会,很快就能翻身。
我王大少,一定会再次成为人上人!
…………
王旭峰的心气很高。
可接下来他的遭遇,却是一挫再挫。
那块价值两百万美刀的名表,只卖了二十万。
买家是个白人老板,最会欺负外来者。
接待之初满脸微笑,表现得像个绅士。
可见到那块腕表之后,顿时起了贪念。
不过,白人老板并未轻举妄动。
而是非常客气地递给王旭峰一根高品质雪茄,还给他倒了一杯高档红酒,紧接着很是自来熟地聊了起来。
这一幕,直把王大少感动得热泪盈眶。
感觉天下还是好人多。
这块腕表,遇到了识货之人。
应该能够卖个好价钱。
在套出王旭峰初来乍到,不但孤身一人,且并无绿卡这些情况之后,白人老板很快从彬彬有礼的绅士,变成了凶神恶煞的猛汉,直接来了招强买强卖。
二十万美刀不买?
那就直接硬抢。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
远远没有。
还会被打断双腿丢出店门。
同时,还要冠之以偷窃之名。
报警?
你觉得在达拉斯,白人警察会向着谁说话?
是你这个毫无根脚的外来者?
还是人家土生土长的白人老板?
答案自然不言而喻。
…………
这个哑巴亏,王旭峰只得默默地咽下。
敢不卖?
继续饿肚子不说,恐怕还有性命之忧。
好在那个白人老板还算讲究,心还没有完全黑到家,在威胁王旭峰一通之后,扔出了一撂美钞。
有了二十万美刀,王旭峰暗松一口气。
虽然心痛,但总算不至于沦落为流浪汉。
接下来,他在较为繁华的市区租了一套房子,暂时有了安身之所。
为了省钱,他本想租住郊外的。
可王大少去郊外跑了一趟之后,打消了省钱的念头。郊外的房子确实要比市区便宜得多,不过却是贫民窟,臭气扑鼻不说,治安还非常差。
住在那里,人身安全根本没有任何保障。
而且,也不便于寻找工作。
就算在市区找到了工作,上下班也极其不便。
于是乎,他只得狠心在市区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只要一千美刀。
租金一年一交,瞬间花去了一万二。
他跑了好几天,这已经是最便宜的了。
虽说他不太满意,但总比流落街头强。
有了住处,接下来自然是采购生活物品:水果手机、高级笔记本电脑、洗漱用具、高档衣服(包括领带和皮鞋)、伪高档手表…
诸如此类。
这些,又花去了他两万美刀。
餐具他没有买。
身为大少爷,他哪里会做饭?
买了也是浪费。
点外卖多省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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