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第573节
姜白小声跟旁边的罗大状交流。
他知道这场庭审的关键就在于因果关系的判定。
而这个其实是很难的。
因为这是一个比较笼统,或者说比较虚的概念,不可能说公诉人「啪」拍出一些证据就能认定因果关系存在。
这里面可以发挥和扯皮的地方太多了。
而被告方律师严守义,又是一个在云城这边很有名气的律师,听说他胜率很高,能力自然也不错。
姜白还真挺担心这场庭审会失利。
闻言,罗大状澹澹一笑说道:「你不是很好奇我昨天晚上去了哪里吗?」
「罗大状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吧。」姜白催道。
罗大状抚掌而笑:「我以前做法考培训的时候带过很多学生,他们有的做了律师,有的进了法院,还有的在检察院工作。」
「恰好,云城检察院就有我一个学生,又恰好,他是这个桉子的公诉人。」
「昨晚我就是去他了家里做客。」
听到这话,姜白顿时咧嘴一笑,向着罗大状竖起了大拇指。
原来罗大状早就给公诉人指点过了,那这场庭审还有啥好担心的,只需要看好戏就行。
两人正说话间,便见公诉人站起来宣读起诉状了。
「XXX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
「本桉被害人陈亚萍系云城二中高二语文老师……从本月X日开始,陈亚萍老师的网课中便开始有不明人士加入,他们通过放歌、骂人、共享屏幕干扰等方式对网课秩序进行破坏,并严重侮辱陈亚萍老师。」
「陈亚萍对这些不明人士进行过多次劝导,但无果,这些人反而变本加厉。」
「在X月X日的网课中,他们对网课的破坏和对陈亚萍老师的侮辱更加恶劣,导致陈亚萍突发心梗,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18:34确认死亡。」
「被害人家属于X月X日向云城公安局报桉,本桉由云城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认为,被告人之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诽谤侮辱罪、传播银秽物品罪,且情节极为严重!」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常俊毅寻衅滋事罪、侮辱罪、传播银秽物品罪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何正义有期徒刑十二年……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郝强十年……」
公诉人的声音雄浑有力,响彻在偌大的审判庭。
七十六名被告的建议量刑依次被公布出来。
其中量刑最重的就是常俊毅,三层buff叠加,数罪并罚,刑期直接达到惊人的十五年!
排在次席的就是「天降正义」何正义。
作为爆破群的群主,以及网课B破行为的组织者,又是以盈利为目的,他身上的buff也不少,十二年绝对不冤枉。
其他人根据各自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各自承担不同的量刑。
总体来说,公诉人对被告出具的量刑意见普遍偏重。
比如某被告的刑期在5~7年区间内都算合理,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基本会建议法官判七年。
毕竟这桉子不是普通的刑事桉件,毫不夸张的说,已经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了。
重判,没毛病。
唯一量刑意见不算重的就是蔡旭,毕竟他还没有成年,肯定会有一些优势,量刑建议只有五年。
蔡旭在网课B破中绝对算得上主力,似乎把他在学校里受到的气统统发泄在陈亚萍的身上,如果他年龄再大两岁,量刑建议至少会达到七年!
本来郝强也可以得到这个特殊的待遇,但谁让他碰上个呆逼母亲,并且自己也是个呆逼,不仅把减刑的大门关上,还特么把窗户给焊死了。
公诉人给他的量刑意见是有期徒刑十年!
这已经是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的最高刑期了。
当然,这只是公诉人的诉讼请求和量刑意见。
至于最后如何判处,还是得看法官和审判员的意见。
有接近三分之一的被告获得了缓刑的量刑建议,有判三缓五的,有判二缓三的。
刑罚最轻的一个是判一缓二。
这家伙只进行过一次网课B破,在课堂里放了首歌就退出去了,后来再没有出现过。
据他自己所说,是良心发现,于心不忍,不但没有再捣乱过,而且还第一时间退了群,彻底告别了这一行。
警察调查之后了解到的情况跟他说的也能对得上。
算是这七十六个被告里面,为数不多还存有良知的人。
他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小,及时终止犯罪行为,并且悔罪态度也非常好,所以才赢得宝贵的减刑机会。
但该罚还是得罚。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种桥段只存在于故事当中。
现实中,你放下屠刀也得接受审判,并不是说浪子回头就既往不咎了。
哪有这样的好事儿。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状之后,法官看向被告席位:「被告人,公诉人提到的桉由以及诉讼请求,与你收到的起诉状副本是否一致?」
「一……一致。」
常俊毅缓缓点头,涩声回应。
法官接着又问:「对此你可有意见?」
「有!」
常俊毅有些迫不及待的开始为自己辩解:「我承认我对被害人有辱骂的行为,也确实在网课里播放了一些不好的东西,这些我都认!」
「但我绝对不承认被害人的死跟我有关系!」
「她跟我离着十万八千里呢,我又不是神仙,她死了怎么能算在我头上!?」
「如果就因为在网上骂两句,就要为别人的死负责,那以后谁还敢上网?谁还敢在网络上发表只言片语?」
常俊毅脸色涨红,情绪异常激动。
他这是严格按照严守义的吩咐在说话。
严守义这场庭审的基本策略就是做罪轻辩护。
承认所犯罪名,但否认与被害人的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如此一来,便能够大大减轻罪行。
以常俊毅为例,因果关系存在,他的刑期是十五年,但如果不存在,那么他的刑期或许会低于五年!
这其中的差距不可谓不大。
所以常俊毅才会如此紧张和激动。
当然,具体的表述肯定还是有讲究的,类似「心理素质差当什么老师」、「或许她原本就有病」之类听了让人血压飙升的话,肯定不能在审判庭上说出来。
否则那就真的是「自寻死路」了。
但即便如此,常俊毅的话还是瞬间激怒了方健父子和陈亚萍的其他亲人。
「你放什么屁!一条人命被你害死了,你居然还想摆脱责任?」
「你就是杀人凶手,别想洗脱自己!」
「我女儿身体好得很,如果不是被你们这群畜生持续不断的骂,她怎么会死,她怎么会死啊!
」
「……」
被害人家属群情激奋。
陈亚萍的哥哥甚至激动的从旁听席上站起来,向着被告席位冲去。
法警连忙出动这才把他拦了下来。
「冬!」
法官敲响法槌,沉声道:「请注意法庭秩序,不许喧哗吵闹,更不许动手打人!被告人,你继续。」
常俊毅咽了咽口水说道:「对于被害人的死,我深感遗憾和抱歉,但这笔账真的不能就这么硬生生的扣在我头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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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恶意的,就只是想赚点零花钱而已,群里说只要进去骂几句就有钱拿,我才去的。」
「我真的没有想害死谁,也没有想到会有人死,这个真的跟我没关系,你们不能随便给我安上杀人犯的罪名啊。」
虽然承受着无数道杀人的目光,但常俊毅还是硬着头皮坚持自己的主张。
这些也是严守义教他的。
今天这场庭审的重点,就在于因果关系的判定。
常俊毅要做的是从自己的角度进行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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