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第544节
他回头看去,见有个同事在窗口冲着自己招手。
高超暂停讯问,起身走出讯问室,关上门问道:“怎么了小齐?”
“高所,有三个年轻人来报桉,现在正在接警大厅呢。”警员小齐说道。
“什么桉子啊,别人处理不了吗?”高超疑惑。
小齐使了个眼色,说道:“他们报警的对象就是咱刚抓回来这俩。”
闻言,高超眼睛一亮来了兴趣。
“走,过去看看。”
很快。
高超来到接警大厅,看着面前一男两女三个年轻人,笑着说道:“你们好,我是副所长高超,你们把情况跟我说说看。”
姜白看了眼身旁的付安琪。
后者深吸一口气说道:“警察同志你好,我来报警是因为有人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我家,霸占了我的房子长达半年之久,怎么赶都赶不走。”
“我向法院起诉,法院都判了,可他们还是赖着不走。”
“他们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侵占罪和拒执罪!”
语气之中充满了气愤和无奈。
高超眉头微皱。
看来这桉子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复杂一些啊。
“这样,你跟我到里面,把情况具体跟我说一下。”
高超带着付安琪进入了询问室里。
询问室和讯问室,一字之差,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简单来说,前者是询问报桉人、证人、被害人等,旨在了解桉情,收集证据。
而后者,则是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308章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询问室内。
从付安琪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高超这个办案经验丰富的老警察,都瞪大了双眼,感觉压不住飙升的血压了。
还真是活久见,没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付小姐你放心,那对夫妻已经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我们刑事拘留,你的房子,很快就能要回去了。”高超安慰了一句。
付安琪眨了眨眼。
还有这好事儿?
本来姜白让她去申请强制执行,只是要给高东林夫妇安一个拒执罪的罪名,没想到居然还有意外之喜。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袭警罪”。
严格来说,刑法中并没有“袭警罪”这个罪名,所谓袭警罪,其实是妨害公务罪的一种情形。
袭警罪的客体,是人民警察的人身权益,而法警是“司法警察”的简称,自然属于人民警察。
也就是说,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法警,成立袭警罪。
不过两名法警情况还算乐观,顶多算个轻微伤吧。
但那位执行员可就惨了,不用鉴定也能知道,肯定算得上轻伤了。
执行员虽然不是警察,但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东林夫妇放狗咬伤他,这妥妥的妨害公务罪。
其实这事儿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属于同一行为触犯多条罪名,择一重罪,不适用数罪并罚。
又因为致人轻伤的故意伤害罪,其法定刑与妨害公务罪相同,因此一般情况下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这样更能体现国家维护公共秩序的立法目的。
总而言之呢,截至目前为止,这对老赖夫妻,已经收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了。
其实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绝对算得上守得云开见月明。
但付安琪却有些犹豫了。
她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把房子要回来,而现在,那对老赖夫妻涉嫌刑事罪名,房子物归原主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不需要再折腾下去。
可是这半年来,因为房子的事儿,自己吃苦遭罪受委屈,甚至一度吃不下饭睡不着觉,难道能就这么算了?
付安琪不甘心。
而且谁能保证高东林夫妇出来之后不会继续来闹事?
想到这里,付安琪深吸一口气,看向高超说道:“高警官,谢谢你告知,不过我今天过来是为了另外三个罪名来报警。”
“首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东林和林佳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我的房子,并且我要求他们离开也遭到拒绝,他们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个应该可以立案吧?”
一边说着,还一边拿出了相应证据:房产证、法拍房的相关手续、数次交涉的视频和录音等。
高超一边查看,一边饶有兴趣的点点头。
这个报案人还真有意思,不但自己准备了充分的证据,而且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信手拈来。
如果每个报案人都能像她这样自备证据,清晰准确的描述案情,那警方处理案子的效率,不知道要提升多少倍。
“第二个,是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付安琪回忆着姜白吩咐她的内容,继续说道:“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因为房产纠纷将高东林夫妇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裁定他二人将房子还给我,可他们拒不归还,态度非常强硬。”
“我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果你也看到了……”
“哦,对了,这个是判决书。”
说着,付安琪把判决书拿了出来。
“嗯。”
高超接过看了眼,点头道:“这个情况我有所了解,你继续说。”
付安琪说道:“还有一个就是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万元以上是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巨大。”
“我的房子市场估值在两百万左右,被侵占时间更是长达半年之久!”
付安琪眼睛微微泛红,内心充满了委屈和愤怒。
除了自己,再没人知道她这半年来是怎么度过的。
高超叹了口气,沉声开口:“付小姐你放心,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们一定会秉公办理,还你公道!”
“不过有个情况要跟你说下,你刚才所说的前两个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拒执罪我们这边都会立案侦查。”
“但侵占罪是亲告罪,需要你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付安琪点头道:“这个我知道的,我已经联系好了律师,等下就会去法院起诉。”
“那就好,你放心吧,你的房子,没人能抢走!”高超掷地有声的说道。
“谢谢高警官。”
付安琪连忙道谢。
随后,高超喊了一个警员过来,帮她把报案的流程手续走完。
几分钟后。
付安琪拿着报案回执,跟姜白和允姐会合。
三人直奔法院。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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