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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超模们荒岛求生的日子 第169节

那人感受到耳边呼呼声,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弯下了腰。

那把闪着寒光的唐刀擦过他的鼻尖刺进了他跟前的一棵树里,刀身将那棵树贯穿。

“妈的!”

那人直起身来,张龙已经到了跟前了,一脚踹在了他的后腰上。

要是寻常人,没被他这一脚踹飞了就已经不错了,没想到的是,那男人竟然只是踉跄了几步,又要逃跑。

张龙哪里肯让?

抓着他的手臂往回一拉,另外一只手紧握着拳头照着他的面门挥去,没想到的是,那男人的反应比他快。

拳头砸在鼻子上,脑袋里嗡嗡作响。

紧接着感觉自己右脚一空,失去了重心。

张龙知道,在这紧要关头如果被按倒在地上了,他基本就是完了。

几乎是凭着本能的死死的抠住了那个人的衣服。

布料破碎的声音响起,两个人短暂的静止了一秒钟。

还没等那个人看清楚张龙的脸,张龙就倒退了一步,用手肘快速击打他的肋骨处。

那人一愣,紧接着一手抓着张龙的上臂,另外一只手掰着他的小臂,紧接着稳住下盘,扭转腰身。

过肩摔,没有得逞。

因为张龙在这要紧关头用双脚缠住了他。

那个人明显没有料到张龙会有这么一招,反应过来之后拼命的抠着张龙的腿。

张龙沙包大的拳头雨点一般的落在他的头上。

血很快就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

那个人狠狠一咬牙,抱住张龙的小腿紧接着腰一弯,狠狠的摔倒在地上,当然,最先接触地面的是张龙的脑袋。

即便如此,张龙仍然死死地抠着他的腰不肯放开,并且拼命的想要扭转腰身让自己占在上风。

但那个男人也很快反应了过来,一双手像是铁钳似的紧紧的掰着他的腿。

张龙牙齿咬得咯嘣咯嘣的响,终于还是决定用那一招。

他双手四指并拢,大拇指紧紧靠着食指的第二关节,猛的往那个人的耳朵上一拍。

拍的时候,张龙还是收了力气的。

他知道这一招特别狠,力气大的如果下了狠劲,一定会把人的耳膜给击穿的,如果是在都市里还好,可在这一片荒野上,如果回不去,那就只有当一辈子的聋子。

当然,张龙不下死手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个男人如果听不见了,那找王胜利就会困难许多。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那男人感受到双耳传来的剧烈的刺痛,条件反射地松开了紧紧抓住他的手,转而捂着耳朵闷哼了一声。

在这过程中,张龙把他按倒,用膝盖顶着他的脖子。

直到这个时候,身后的众人这才赶到。

强光手电筒照在地上的那个男人的身上。

他条件反射的闭上了眼睛。

“好了好了,我不跑了!要杀要剐随便吧!”

王凯旋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对着地上的那个男人拳打脚踢,揍的人家鼻青脸肿的,要不是彭海拦着,他可能会被打死在这。

“说!我哥呢?”

男人一双小眼睛警惕地望着众人,那眼神在所有人的身上流转,最后落在了张龙身上。

“你们是谁?

怎么会在这里?

为什么会和他们在一起?”

一连串的问题让张龙感觉到,这其中好像有点误会。

后来大家得知这个男人叫李易,一个警校生,他乘坐飞机去国外见他的女朋友,飞机失事之后,他和当时张龙找到的那些死人一起被埋在了地下。

但他很快就醒了过来,挖开泥土走了,面对这位陌生的环境,他非常的害怕,但那么长时间的警校学习让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搜集一切能够找到的资源。

他试图通过森林里面的植物来确定自己的位置,可是这森林里各种各样地带生长的植物都有,甚至还有一些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的肉食性植物。

他好不容易躲避所有的危险,想要冲出这片森林,找到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开阔的地方,然后求救,于是他遇到了那迷雾。

他在迷雾中迷失了方向,好容易走出来,又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还发现了山魈。

他不认识这种动物,为了确定这种动物的安全性,跟随着其中一只山魈来到了部落,他开始觉得这群东西可能是野人。

他看见了这群山魈茹毛饮血,更加确认了,这就是一个食人部落!

他有点害怕同时又有一些兴奋,头皮开始发麻。

找到了食人族的部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找到了食物,毕竟食人族虽然被叫做食人族,但他们也不是顿顿都吃肉。

于是,他开始趁着这些山魈不注意的时候,翻进去偷东西,再然后陈安妮就来了,但他没有见到陈安妮,如果他见到了也就没有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的事了。

“哎呀,你快别那么多废话了,你直接告诉我我哥在哪?”

“你哥?

那个瘦子?”

李易满脸写着疑惑。

张龙干咳了一声,说实在的,要不是王凯旋跟他说了,那个人是他哥的话,他都不会相信这两个人有什么血缘关系,反正从外表来看,这俩人是一点都不像。

“咳咳,就是那个瘦子。”

“哦,他啊……”

李易说,他那天闻到了从部落里面飘来的肉的香味,他饿了,趁着天黑翻进部落里,推开门却发现一匹狼比他还快。

他和那匹狼打了起来,狼很快就败下了阵来,流了一地的血,一直到这个时候,他这才注意到蜷缩在被窝里面瑟瑟发抖的王胜利。

他第一眼见到王胜利的时候被吓了一跳。

心说这食人族部落里的人也太狠心了,这都把人给饿成什么样了?

想都没想,一手拖着狼,一手扛着吓晕过去的王胜利跑了。

然后下起暴风雪的时候,两个人在他临时搭建的房屋里度过,期间王胜利醒了一次,然后被他再次吓晕了过去……

因为他没有打火机也没有打火石,但他太饿了,直接生吃了那匹狼,弄的浑身都是血。

他在想这个人太惨了,他肯定很饿,然后就闻到了从部落里飘来的肉的香味。

===第185章 人和动物===

一块肉引发的战争。

张龙在后来的岁月里每一次想起这件事都忍不住发笑,他觉得李易像个傻逼。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能跑进部落,毫发无伤地偷走一块肉,但他不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被人逮住。

如果事情就如他猜想的一样,那个部落里面居住着的人是食人族的人的话,那他这条小命可就交代在这儿了。

李易回忆起张龙的时候,他也在想,这家伙是不是个神经病?

为了一块肉追了他好远好远,还差点儿把他给打成个聋子。

在李易的带领下众人找到了昏迷不醒的王胜利把他抬回了部落里。

王凯旋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难过,拉着李易的手,说如果有酒的话,他真想跟他喝两盅。

张龙看着李易,一个想法油然而生。

他问他这段时间都是怎么过的。

李易说,他用能够捡到的干柴和树枝搭成了一个简易的屋子,晚上就睡在那里,因为中途下过好几次雪,所以他的简易的房屋上面覆盖上了厚厚的一层雪,很难让人发觉。

白天的时候就跑出来观察四周,寻找吃的。

他也尝试过钻木取火,他成功了,看着那喜悦的跳动着的火苗,他很快又把它给熄灭了。

因为“食人族”会发现炊烟,也会发现他。

后来干脆直接茹毛饮血,这让一个受过现代化教育的人直接这样做,的确有些难以接受,但饥饿让他别无他法。

他想起几年之前看过的一个报道,说有一家人去旅游,半路上遇上了雪崩,三个人被困在一个山洞里,两个星期之后只有这家父亲一个人回去了。

他先是吃掉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吃掉了自己的妻子。

饥饿会让一个人变成野兽。

一开始确实有些不太习惯,到后来就麻木了。

他在林子里做了好几个陷阱,有的时候也抓不到猎物,他只能忍受着饥饿,把地上的雪花大把大把的塞进嘴里。

他知道生吃动物可能会染上疾病,也知道雪花看起来洁白无比,但其实非常脏,可他更知道如果不吃东西,他就没有办法活着从这里离开。

张龙听到这里,把他们是怎么来到这座小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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