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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什么渣男 第407节

林放回过神,笑着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孟祖儿,道:“看看我,再看看你,你觉得我们两个,应该是什么关系?”

“当然是情……”

孟祖儿下意识的想说是“情侣”,可看了看林放中年人的面孔,又摸出镜子看了看自己少女的模样,不由得扑哧一笑,白了林放一眼,嗔道:“那你也不能故意占我便宜!”

林放大感冤枉,他道:“姐姐!你把我化的这么老,还跟你化的这么像,别人问你,你让我怎么介绍?总不能说是夫妻吧?别人会觉得我变态的!”

“怎么可能!”

孟祖儿有些想笑,却压根不信,她道:“别人只会觉得你有钱!”

“我不需要别人觉得我有钱!”

我只想当你爸!

林放轻咳一声,把内心的想法压了下去,道:“别闹!解释起来太费劲,还是父女关系比较符合广大吃瓜群众的认知。”

孟祖儿狠狠的剜了林放一眼,道:“我怀疑你就是想当我爸!”

呀,这么明显吗?你猜对了呢!

哪怕被看了出来,林放打死也不能承认,他果断摇头道:“你想多了!”

咕!

这口水是怎么回事?

想想娇小玲珑身材爆好的大明星孟祖儿骑在自己身上叫“爸爸”,好像还挺带感的……

不行!不行!

林放赶紧开始表情管理,然而……

“喂!”

孟祖儿忍不住踢了林放一脚,嗔道:“你干嘛笑的那么奇怪,别人都在看我们哎!幸好化了妆,要不然这会儿只能落荒而逃了呢!”

“我有笑吗?”

林放擦了擦嘴,强辩道:“你肯定听错了!”

“我没听错!”

“你听错了!”

“我没听错!”

“你听错了!”

“呃……两位……你们的蹄花!”

胖大婶端了蹄花和蘸料过来,眼神有些异样的看了一眼这桌上的“父女”二人。

“吃饭!吃饭!”

林放把开水烫过的小碗拿到蹄花汤旁边,先给两个小碗舀了些汤和芸豆,递了一碗过去,道:“先喝汤再吃肉,肉蘸着蘸水更好吃,不过你想吃清淡的,蘸水就不给你了。”

“凭什么!”

孟祖儿接过汤碗,刚刚放稳,一听林放这话,果断又把蘸水给抢到自己面前,哼了一声,道:“我就要吃辣的!”

林放觉得有些好笑,却也没有阻止,自顾自的喝汤。

这老妈蹄花,用比较文雅的说法,外观肌肤胜雪,形似飞花,滑嫩细致,柔嫩爽口,香而不腻,豆如棉纱,汤香四溢。

用普通人的话说,那就是:汤好喝,肉好吃,芸豆很沙,口感贼好。

林放选的这家蹄花店,是周围七八家蹄花店里人最多的一家,还不到中午,就坐满了七八成。

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周围其他蹄花店,全都有专门的服务员在门口吆喝着招揽客人,唯独这家没人吆喝。

颇有一种老娘味道好,用不着四处吆喝的霸气。

一口汤下去,林放只觉得从喉到肺都被这股醇香填满,浑身上下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极为舒泰。

香!

浓浓的猪肉香,全都被浓缩在了这碗汤里,又被芸豆的豆香调和,每一口下去,都有豆沙入口,不是一般的鲜香可口。

林放一口气喝完,扭头再看孟祖儿,这姑娘正捧着小碗,艰难的喝着第一口。

果不其然,她不敢吃猪蹄!

不敢归不敢,可汤捧在面前,香气四溢,孟祖儿实在抵挡不了,可能也觉得只是喝汤没什么,最终还是说服了自己,轻啜了一口。

林放清晰的看到孟祖儿的脸色变化,这一口汤下去,她皱成一团的小脸整个都舒展开,然后第二口、第三口接连不停,一小碗蹄花汤转眼就被她给喝了个干净。

见状,林放果断舀了满满一勺猪蹄放进孟祖儿的碗里:“来,吃蹄花!”

吃……蹄花?

整个小碗里,满满当当全是蹄花,白嫩软糯的蹄花十分q弹,碰一下都颤巍巍的,可以想象,这一口下去是怎样的软糯可口。

只是猪蹄的脚趾形状都还在,支棱在孟祖儿的碗里,看的她为之色变。

吃,还是不吃,这是个问题。

孟祖儿拿起筷子试了几下,感觉还是有点克服不了心理障碍,她故作淡定的道:“哎呀,好肥啊,我吃不了这么多,林小……”

“咳吭!”

林放打断孟祖儿,一本正经的责问道:“乖女,你刚刚叫我什么?”

孟祖儿:“……”

你个狗东西,果然想让我叫你爸爸!

我偏不叫!

第三百五十八章 逛吃逛吃

啊呜!啊呜!

孟祖儿把眼前小碗里的猪蹄,当成了林放身上切下来的肉,狠狠咬了一大口。

她这一口下去,咬的全是软糯爽滑,入口即化的猪皮。

没有加蘸水,全是汤汁里加入香料沁进肉里的原味,微微咸里面,带着芸豆的香甜,和猪蹄本身的肉香混合在一起,吃的孟祖儿眼睛一亮。

哎?

果然是看起来越奇怪的东西,吃起来越美味!

第一步总是最难迈出去的,尝过这家老妈蹄花的美味,孟祖儿接下来的举动,简直让林放想笑。

她居然一把拉过装蹄花的海碗,把所有食物全都护在自己面前,还警告林放道:“这些都是我的,你不许抢!”

“好!好!我不抢!”

林放放下碗筷,笑眯眯的望着孟祖儿。

这才哪儿到哪儿,这会儿吃这么多,等会儿吃别的好吃的,我看你怎么办!

孟祖儿对此一无所知,她胡吃海塞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还有蘸水,然后又把蹄花蘸了蘸料放入口中,这一口,好吃的让她十分后悔自己刚刚的举动。

要是早知道加蘸水和白口的味道差这么多,鬼才吃那么多白口的蹄花!

孟祖儿一边吃,一边恨恨的瞪着林放,嘴里夹杂不清的埋怨他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蘸了才是最好吃的?”

“我没说吗?”

林放全然不提孟祖儿自己说要吃清淡一点这件事,假装才想起来似的,抱歉道:“怪我!怪我!那我们再叫一碗,这次全都蘸着吃!”

“不用了!”

孟祖儿摸了摸肚子,勉强吃下最后一口,舒服就想往后倒,要不是林放眼疾手快,她这一靠,整个人都要倒在地上。

林放半抱着孟祖儿道:“下一站,咱们找家有靠背的餐厅吃吃看。走吧,去下一家。”

“啊?这么快吗?”

孟祖儿被林放抱着觉得舒服,又觉得害羞,她正准备说点什么打趣林放,来个先下手为强,免得被揶揄,哪里想到,林放居然直接提议去下一个地方。

“我都还没消化呢!”

“边走边消化。”

林放笑着拉起孟祖儿,道:“下个地方不是很远,咱们走过去,正好路上消化一下。”

“好吧,那就走着过去!”

离开林放的怀抱,孟祖儿微微有些失落,只是林放的提议又很新奇,她很快就忘了这些许的失落。

她从随身的小包里摸出一盒木糖醇,先给了林放两颗,然后才丢进自己的嘴里。

她很注意这些细节,总是习惯性的保持口气清新。

孟祖儿都已经不记得,自己上次自由自在的漫步在小路上是什么时候。

哪怕她有一门出色的化妆术,可以把自己伪装成不起眼的路人,可没有合适的人陪伴在身边,一个人散步又有什么意思?

孟祖儿跟林放一起穿行在锦城的大街小巷,不自觉的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她也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不当艺人了,重新变成一个普通人,自己会过什么样的生活,是自由,还是失落?

当时想了许久也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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