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兵:开局缅北一座武装集团! 第1013节
金姆今年刚刚过五十岁。
具有典型的法国人特征。
穿着一身纯手工制作的西服。
使其看起来就是一名真正的绅士。
谁有能想得到。
就在金姆那绅士的外表之外却做出了数不清的肮脏勾当.
一双手不知道染了多少血。
金姆端坐在贵族沙发之下。
手里面轻握着高脚杯。
两眼盯着酒杯里不断流动的红酒。
在距离金姆五米外的地毯上却跪着一名右手绑着绷带的男子。
正是那名被林枭用鹰爪功废掉右手的混混头目。
混混额头上布满了汗水。
并非是因为右手上的疼痛。
而是因为害怕。
他刚刚向金姆汇报了早些时候的遭遇。
金姆不喜欢失败的人。
因此现场压抑的气氛让混混胆战心惊。
不知如何是好。
“这么说..你们十几个人连他一个都对付不了?”金姆的目光落在了混混身上。
混混身子一颤。
急忙解释道:“老大。
那家伙真的很厉害。
我们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
就那么的..被他放倒了。”
金姆把高脚杯放到手边的茶几上。
拿起还有半瓶的红酒走了过去。
“老..老大。”混混哆嗦地叫道。
“嘭!”酒瓶砸在混混脑袋上爆开了。
混混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是酒还是血。
地毯被染红了一片。
“我在问你是不是十几个人也对付不了那个家伙一个。
你跟我说什么废话?”金姆缓缓讲道。
混混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双手握着脑袋差点没哭出来。
痛苦地讲道:“是。
是的。
我们十几个人也打不过他一个!”
金姆伸出左手抓着混混的头发。
右手握着碎酒瓶用力往前一送。
“噗。”酒瓶整个刺进混混的脖子内。
红色的液体顺着瓶口往外流出。
如同红酒一般。
“扑通。”混混倒在地上抽搐几下就不动了。
金姆杀人之后连看也没看一眼。
只是低沉地骂道:“没用的东西。”
就在金姆转身之际。
几名彪形大汉冲过去手法利落地用地毯将尸体裹起来抬了出去。
另外有人拿出新的地毯铺在那里。
从这些人手法熟练的动作不难看出。
金姆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这里杀人了。
金姆则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
坐回沙发上。
伸手端起高脚杯品起美酒。
这时。
一名头发向后梳。
带着金边眼镜的瘦弱男子走了上来。
他叫法兰克。
别看其身无四两肉。
好像随便一拳就能打趴下似的。
却是金姆的得力助手。
已经跟着金姆二十年这久。
可以说。
金姆能有今天这样的地位。
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法兰克在其背后出谋划策。
“大哥。”法兰克凑到金姆面前小声叫道。
“你有什么话就说吧。”金姆开口讲道。
法兰克低沉地说:“大哥。
我已经调查过那个家伙了。
可是除了知道他叫郭庆之外什么资料也没有。”
金姆眉心微锁。
显得不高兴。
法兰克接着讲道:“大哥。
我另外查到了一件事。
那家伙在和我们的人动手之前和螳螂佣兵团也打了一仗。”
“哦?”金姆有些意外。
对于螳螂佣兵团这样的新起之秀他是知道的。
和其团长也算得上有几分交情。
问道。
“结果怎么样?”
法兰克回道:“除了五当家的外。
跟随前往的十名佣兵全都死了。”
“哦?!”金姆再感意外。
如果连螳螂佣兵团这么多人都没能拿下郭庆。
似乎他手下那十多个没用的混混失败也没有什么可丢脸的。
金姆的心情多少好了些。
“这么说..那家伙当真是个难缠的人物?”金姆沉声说。
法兰克用力点了点头说:“大哥。
这个家伙敢单枪匹马和我们叫板。
上一篇:影视诸天:败类从三十而已开始
下一篇:影视:从四合院开始双穿欢乐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