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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火红年代当文豪 第44节

  借着煤球炉的一点火光,程旭远点着了用药瓶做成的煤油灯,虽然不是太亮,却也能够看清楚四周。

  药瓶是史雪红给的,煤油是从老李头那边要的,文化馆因为点蜡烛太费钱,所以给老李头每月都会弄几斤煤油,以备停电的时候照明。

  至于灯捻,这个更简单,他从被子里掏了一点儿棉花做的。

  一灯如豆,虽然不亮,却也温馨。

  不写了,煤油灯下写东西毁眼睛。

  虽然心里好像有很多的东西不吐不快,但是为了不再戴上眼镜,程旭远还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躺在了床上。

  清晨,又是一阵熟悉的肚胀,程旭远不得不冒着严寒,裹着棉袄来到了公共厕所。

  明天搬到筒子楼,楼上的公共卫生间,应该不会这么冷!

  借着蒙蒙亮的天光,程旭远刚刚在蹲位上蹲下,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了!”

  程旭远扭头,就看到孟德志就好像一个幽灵一般,依旧在原来的位置上蹲着。

  他笑了笑道:“来了。”

  “今天又晚了六分钟,年轻人,作息时间不规律,对身体不好啊!”孟德志悠悠的说道。

  程旭远之前,还很喜欢和孟德志打打嘴仗。

  但是现在,他没有了这个心思。

  所以他直接道:“老孟,我今天就搬走了,明天伱就别在这儿等我了。”

  孟德志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在这多住两天,反正你一个单身汉,住在什么地方都一样。”

  程旭远一阵无语,老孟这家伙长的浓眉大眼,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气宇轩昂,这说话怎么就这么损呢!

  单身狗就不应该有自己的狗窝吗!

  有心怼孟德志两句,但是程旭远最终还是因为分别,没有说话,只是呵呵的笑了两声。

  呵呵就是后世的意思。

  孟德志虽然不明白后世的呵呵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从程旭远的笑声中,还是能够感觉出他的意思。

  他没有继续刚刚的话题,而是一本正经道:“小程,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故事,实际上也可以发表出来。”

  “整理一下,不比《明朝那些事儿》差。”

  “而且还更有深度。”

  程旭远摆了摆手道:“《明朝那些事儿》我写的都有些累了,这个就算了吧。”

  发表,开什么玩笑,人家都已经写出来了,撞书可就不好了。

  作为一个文抄公,最大的问题就是怕撞书吧。

  孟德志叹了一口气,很是哀叹这个年轻人的不争气,他有心整理,可是虽然听了不少,却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入手。

  停顿了一会,孟德志突然道:“小程,这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吧。”

  “你还没有来过我家呢!”

  程旭远道:“好啊,你家住在后面那栋楼的几楼,我一定准时拜访。”

  “不是后面那栋楼,是出了前面胡同口的那栋白楼,我家住在三楼东户。”孟德志郑重的说道。

  听孟德志如此说,程旭远突然愣了一下。

  那白楼距离文化馆,可有五六百米的距离。

  老孟,你上个厕所,值当的跑这么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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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馆长,我好似考上大学了

  空气中的沉默,让孟德志反应了过来。

  因为空气中的白雾,他看不清程旭远的脸,却能够猜到这小子在想什么。

  所以他沉声的道:“你想啥呢,我习惯早晨跑步之后上厕所怎么了?”

  他可不想让这小子知道,自己平时都是在家里的卫生间上厕所,上一次遇到他,是因为跑步闹肚子了。

  更不能让这小子知道,自己之所以一次次过来蹲坑儿,就是为了听他讲的万历十五年。

  “这是您的个人爱好,与我无关。”程旭远平淡的说道。

  孟德志虽然被这句话堵得难受,却又不愿意继续下去,就沉声的道:“李贽咱们已经讲了一多半了,这一次一定要讲完。”

  程旭远虽然此时已经觉得脚有点发麻,但是老孟跑这么远来蹲坑儿的精神,还是感动了他。

  毕竟明天就要搬家了,也算是善始善终吧。

  二十分钟之后,两个人同时挪着麻木的脚离开了公厕,这个过程中,程旭远走的虽然慢,但好歹还能走。

  至于孟德志,每走一步,都要扶着墙。

  “小程,最后那部分,说的很精彩啊。”孟德志一边走一边道:“一叶知秋,从几个人的缩影中,就能够看到一个大明朝的沉浮,说你小子是大才也丝毫不为过啊。”

  程旭远刚准备谦虚两句,孟德志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叠钱道:“这是你的稿费,整整一百一十元。”

  “拿着,去好好的置办点东西吧。”

  程旭远看着那叠薄薄的大团结,心中一阵激动。

  昨天买床和家用的物品,都快把《当幸福来敲门》的稿费给用完了。

  现在一下子又来了一百一十元,这可真是及时雨啊。

  “谢谢老孟。”程旭远一边接过钱,一边感谢道。

  孟德志此时的腿脚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他朝着程旭远道:“小程,伱早晨喜欢锻炼不?”

  “咋的,有事啊?”

  “你要是喜欢锻炼,可以早晨起来跑步,咱们在这里会合。”孟德志看着文化馆的公厕道。

  我有病,我才在这里和你会合!

  程旭远有点哭笑不得,但是嘴上却笑着道:“老孟,我妈说我这个人身子骨儿弱,所以每天早晨都要睡个回笼觉。”

  “我先走了。”

  这钱是我用稿子赚的,你老孟可不要得寸进尺。

  看着离去的程旭远,孟德志好像想到了什么道:“小程,去我家的时候,别拿东西啊!”

  “要不然,我可不让你进门。”

  对于这种要求,程旭远表面上一口答应,但是心中却决定,一定要带点东西,绝对不能让老孟看不起自己。

  这点人情世故他还是懂得的。

  回到屋里,程旭远发现因为自己蹲坑的时间太长,双鲤鱼的搪瓷盆里,水都已经烧开了。

  这水用来洗脸,绝对等于整容。

  而煤气炉里的煤球,九个孔也熄灭了四个。

  正好,今天搬家,煤球炉也不用继续点了。

  加了些凉水洗了一把脸,用收音机听了一会新闻,程旭远就溜溜达达的去吃早饭。

  路过传达室,程旭远和正在津津有味听广播的老李头打了个招呼,就随口问道:“李大爷,前面那个白楼是哪儿的家属院?”

  本来半眯着眼睛的老李头,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他朝着白楼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郑重的道:“小程,没事不要去白楼闲逛。”

  “那里可不是你去的地方。”

  说话间,再次眯上了眼睛。

  这个老李头,还给自己搞上了神秘。

  程旭远知道老李头有点倔,他不想说的事情,就算你逼他也没用。

  所以程旭远也没有浪费时间,毕竟老李头不说,不代表其他人也和他一样。

  史雪红的嘴里,就没有秘密。

  吃了一碗三两的阳春面,程旭远除了花了一毛钱,还付了三两的粮票。

  实际上,他已经不是太在乎了钱了,他在乎的是粮票。

  他带来的三十斤全国粮票,现在已经剩下不到十五斤了。

  好在,今天就要发粮票了。

  和工资不同,粮票是提前发的。

  所以,作为一个新人,程旭远今天,也能够领到燕京的粮票。

  今天搬新家,要不,去找个地方庆祝一下?

  就在程旭远思索着去什么地方吃饭的时候,在文化馆的门口,正好碰到了牛长清。

  牛长清戴着一顶黑色的老式帽子,自行车把上挂着黑色的公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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