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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火红年代当文豪 第168节

  春日的燕京,清晨虽然依旧寒冷,却已经开始散发出勃勃生机。

  程旭远绕着未名湖跑了一圈之后,就在湖畔宽阔的地方停了下来。

  学习很重要,但是对程旭远而言,养生更重要!

  没有一个好身体,什么都是镜花水月。

  “白鹤亮翅,野马分鬃……”

  养生太极拳的招式被程旭远规规矩矩的打出来,头上因为跑步而溢出的汗,慢慢减少了很多。

  “拾人牙慧的东西,练得再规整也没有用!”当程旭远收拳的时候,讥讽的声音再次响起。

  听到这话语,程旭远扭头,就见几天没有见的朱广谦,正背着手看着他。

  看朱广谦的样子,程旭远笑眯眯的道:“朱教授好。”

  朱广谦哼了一声,然后淡淡的道:“要不是上一次去看作品研讨会,还真不知道你是写小说的。”

  “怪不得,挺能瞎掰扯的。”

  程旭远哈哈一笑道:“朱教授,我胡说一气,您别管我。”

  说话间,程旭远就继续练他的太极拳。

  对于一个喜欢抬杠的人,你和他抬杠,那不是自己找不痛快么!

  眼见程旭远不理会自己,朱广谦就来到他的身前,沉声的道:“小程,我听你说的修仙,好像也有点门道。”

  “给我再说说。”

  程旭远心中一阵无语,不过他现在正好也没有啥事情,就笑呵呵的道:“行,那我就给您说一下。”

  “说的对不对,伱就当一乐吧。”

  朱广谦站在程旭远的不远处,也开始打他自己的太极拳。

  他的动作也不快,不过这个太极拳,主打的就是随心所欲。

  “对于修仙这种事情,也有不少人称呼它为修真。”

  “当然,也有人说,它修的是长生……”

  程旭远一边打拳,一边按照前世中玄幻小说中的设定随口说出。

  朱广谦同样打着太极拳,一如悠然的样子,但是从他的神情中,却能感到,在这件事情上,他还是挺认真的。

  十多分钟之后,程旭远感到身心俱爽,就笑着道:“朱教授,我要去吃饭了,再见。”

  朱广谦摆了摆手道:“你去忙吧。”

  “明天我接着听你的废话。”

  程旭远一阵无语,你都说我这是废话了,你还要听,你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但是他心中虽然这样想,却也不能如此说,只能摆了摆手,朝着食堂的方向走去。

  食堂的早餐并不简单,有玉米大碴粥、有米汤、还有白面汤,更有窝窝头,白面馍,还有油条,油饼……

  三十多斤的粮票,自然是够程旭远用的。

  更何况他此时的粮票还是粗粮少,细粮多。

  很快,程旭远就打了一搪瓷碗玉米大碴粥,又给自己弄了两块油饼,就找了个地方吃了起来。

  大碴粥熬的味道不错,而油饼更是筋道,很有嚼劲。

  几口油饼吃下去,喝一口玉米大渣粥,程旭远觉得挺享受。

  “我给你说,你见与不见,我都在这里,同样道理,你的那块油饼你吃还是不吃,它也同样在那里……”

  听着这话,程旭远差点没把嘴里的大碴粥给吐了。

  啥情况?

  他快速的扭头,就见一个头发蓬松的男生,正一本正经的朝着另外一个拿着油饼吃的男生说道。

  那拿油饼的男生道:“这块油饼,你看与不看,它都是我的。”

  “自己想吃自己去买!”

  程旭远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道:“两位同学,你们说的话好有哲理啊,那个……那个能告诉我,你们为啥这样说话吗?”

  那头发蓬松的同学道:“这是我们今天看到的一首诗,叫《见与不见》,觉得特别好,就拿着套用一下。”

  “同学,我给你读一下你听听,特好听。”

  说到这里,他就抓起自己的黄面窝窝头,吃了口道:“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

  听着这首诗,程旭远顿时懵了。

  这是自己一时心情激荡,所以抄给方玉晴的。

  哦,应该是让人带给方玉晴的。

  可是怎么会……

  程旭远的心中,顿时出现了那位学姐的模样。

  方玉晴现在也不一定从家里回来。

  能够将这首诗传出去的,除了那位师姐,就是方玉晴寝室的人。

  就在程旭远纠结的时候,一个在程旭远后面吃饭的女生道:“这首诗写的真好,同学,知道谁写的吗?”

  “好像是历史系的一个男生写的。”

  “对了,好像姓程,至于是谁,我就不知道了。”

  那头发蓬松的男生道:“没想到啊,咱学校这一届新生真的是藏龙卧虎。”

  “不但有徐凌云,还有这么一位诗人。”

  站在程旭远身后的女生道:“回头我要去历史系看看,这个姓程的男生究竟是谁,居然能写出来这么好的诗。”

  程旭远风卷残云般的将油饼和玉米大碴粥吃了下去,然后快速的洗碗走人。

  他考虑着,自己是不是出去躲一下。

  也就在程旭远吃饭的时候,李瑜菲正在教室里看着章蔓玲笔记本上新抄的小诗。

  这首诗虽然不长,但是看着那诗,她就有一种清新脱俗的感觉,一种平和之中,带着坚持的期待……

  “写的太好了,谁写的啊?”

  “把本子借我抄一下。”

  李瑜菲说话间,就拿出自己的软皮本,准备将这首诗抄在本子上。

  她这个软皮本是新买的,在软皮本的第一页,用隽秀的字迹,抄写着那首《一棵开花的树》。

  当她写下《见与不见》题目的时候,发现章蔓玲竟然有一种欲言又止的模样。

  愣了一下之后,李瑜菲就问道:“怎么,还不让抄啊?”

  “不是,你抄就行了。”

  “这首诗,是徐……徐凌云写的,是写给咱系里方玉晴的。”章蔓玲迟疑了一下,还是低声的说道。

  什么?写给方玉晴的?

  听到这个消息,李瑜菲只觉得脑袋嗡了一下,一颗热腾腾的心突然冰凉了下来。触景生情,她又立马想起来,程旭远送给她的《一棵开花的树》。

  此刻,程旭远那张英俊的面孔又浮现在她眼前,耳边似乎又传来他那熟悉的、令人温暖的笑声和说话声……噢,这一切就要永远成为过去式了吗!

  对于这首诗是徐凌云写的,她丝毫不怀疑。

  毕竟,他能够写出《一棵开花的树》,就能够写出这首《见与不见》,这就是他的水平!

  可是,他为什么要写给方玉晴,而不是写给自己!

  当时,他给自己写《一棵开花的树》时,他第二天却告诉自己,这首诗不是写给自己的,而是写给其他人的。

  现在,他为什么写给方玉晴?

  他……

  一时间,李瑜菲目光呆滞的看着自己的笔记本,看着这首《见与不见》,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深刻的意识到,即使现在她和他近在咫尺,可他们之间的距离却永远都是远在天涯了!

  她就觉得自己的眼窝里热辣辣的,她想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痛痛快快的哭一场。还想找到程旭远,当面问问他,为什么会这样?

  刚刚想要抄下来的那种迫切,手已经不听使的停下来了。她像生病了一样,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儿力气。

  章蔓玲眼见李瑜菲的情绪几近失控,心疼的搂了一下她的肩,柔声劝道:“瑜菲,反正我本子上有,你就别抄了!”

  “什么时候想看,找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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