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从语文书开始 第145节
这回北魏皇帝也是怒了,直接派出大军灭了柔然。不是消灭柔然主力,而是直接灭国!从大漠算起,东西两千里、南北一千里的范围不能出现一个柔然!
你看看!你看看!这帮王霸犊子把人家北魏皇帝惹成了什么样子?直接跳脚着要灭国!
和占领了中原沃土的北魏不同,柔然的根基在大漠...那地方怎么说呢...穷乡僻壤吧!他们的主战兵种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轻骑兵,他们身上一点防护都没有,武器一般是弓箭和马刀。
远了射,进了砍--这帮瘪犊子战斗力也不能小觑。除了能横推一切的具装骑兵战阵之外,北魏的任何兵种遇见他们都得小心。
士兵集合完毕,杨鸿儒进行了一番战前动员。语文老师的嘴皮子就不用过多赘述,再加上古人淳朴和大忽悠术的威力,这帮士兵在成为杨鸿儒的手下的第一天就甘愿为他慷慨赴死。
瞧瞧!瞧瞧咱这个人格魅力!怎么挡都挡不住!
第一天训练不能太艰苦,于是杨鸿儒组织了一个破冰团建活动--打擂台。军中儿女最服的便是强者,趁此机会,杨鸿儒也可以挑选出能力过硬的伍长、什长。
不得不说北魏尚武的风气让年轻人都拥有着不错的身手,这些壮小伙子每个人都有两下子。不过最厉害的还是花木兰--这个女扮男装的假小子!
木兰的颜值属实不低,而且还具有异域风情。不过这年头女扮男装的难度一点不大--把头发一扎,然后几天不洗脸就成了!
身披着家传皮甲,木兰颇具规模的两座大山一点都露不出来。皮甲和皮衣可不一样,这玩意穿上之后真的能实现“安能辨我是雄雌”的效果!
不过让杨鸿儒喜出望外的是,一个铁伐氏族的青年竟然能跟打个难解难分,要不是技巧上差了一点,最后谁能取胜还真不一定!
最后花木兰成为了杨鸿儒的亲兵,这个职位类似于杨鸿儒给李云龙当过的警卫员。除了负责警卫任务之外,还得照顾生活起居。
花木兰就算再怎么不愿意也不能违背上官,入了伍可就不能像在家一样放肆和为所欲为了。在这地方违逆上官真的可以军法从事的!
“任你精似鬼,也得给为夫倒洗脚水!”杨鸿儒笑眯眯地走到花木兰身边低声道。
花木兰这匹小野马被杨鸿儒气得直打跌,刚想报复却让他躲开了。
杨鸿儒走到士兵面前道:“你们的勇武都被本幢将看在眼里,只要大家努力训练,勇猛杀敌,终有一天你们会坐上我的位置!”
他这种鼓励在二十一世已经被玩烂了--就像老板勉励员工努力工作,他好来年买房买车一样。
不过这话放在北魏还是蛮好用的,没读过书的孩子就是好忽悠!
战士们眼睛亮晶晶的,仿佛美好的未来就在眼前。连花木兰也不例外,她来打仗也是为了建功立业,光耀门楣--这个理由很正常,百分之九十九的士兵都这么想的。
“既然你们之间已经较量完了,我这个幢将也不能不露一手...你,你,还有你...你和你...出来!”杨鸿儒伸出手点了十个人出列,然后又让花木兰帮他把铠甲脱了。
这玩意穿在身上相当难受,想往下脱更是费劲。想自己佩甲卸甲?老费劲了!
当杨鸿儒把铠甲和内衬都脱下之后面对百人当中最能打的十个说道:“你们十个一同进攻!”
士兵们听了之后立刻肃然,幢将这是什么样的勇士?一个打十个?而且是百人当中最能打的十个!这简直是战神在世啊!
花木兰也在这十个人之内,她当然知道这个被自己欺负多年的家伙现在到底有多猛!他能像抓小猫一样拎着自己回家啊!好羞耻啊!
“来吧!”杨鸿儒一勾手,十个士兵立刻分散开来从杨鸿儒的各个角度进攻。双拳难敌四手就是这个道理,被人围殴的时候需要注意各方向的进攻。
杨鸿儒一个懒驴打滚降低了自己的高度,然后一个落叶地堂腿扫倒了俩个踢击已出却还未来得及收回力量的士兵。
他在地上一拍便起身防御,顺手抓起一只踢过来的脚便扔了出去。
花木兰一只小心谨慎地游走在杨鸿儒身后,试图一击建功。不过队友都是铁憨憨,像发了狂的犀牛一样向杨鸿儒横冲猛撞。
杨鸿儒被一个士兵抱住了腰,那个士兵连忙叫人:“快来!他已经被我抓住了!”
“哎嘿?”杨鸿儒伸出右手拎起那个士兵的裤带,然后把他丢出五米开外。这一手直接惊呆了正要往前冲的士兵们...把一个大活人扔出五米开外!这得多大的力量?
打不过!打不过!打不过啊!
这是人?这是人型猛兽!
服了!服了!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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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训练
如果不是为了低调行事,杨鸿儒的实力能空手吊打面前一百个新入伍的士兵。
不过他真的做到以一当百,他可能会被针对。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能跟一个打十个最多算勇猛,但是能一个打一百个,那就属于非人的范畴了。
打败十个全幢最能打的什长,以后他在士兵们的心目中将会无比高大。适当地展示肌肉是非常有必要的,战士们绝对不愿意自己的长官十个草包。
杨鸿儒今天的表现被将军派来的亲兵完完整整地看在眼里,也被完完整整地汇报了上去。
将军把一百人给了杨鸿儒,他不可能不闻不问、漠不关心。不过当他知道杨鸿儒勇猛的表现之后还是吃了一惊,然后他便十分开心--木兰氏族的大巫祭在我麾下,何愁此战不赢?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艰苦又疲惫的训练了。新兵在家学得那些东西只是基础,来到军队当中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习和训练。
实际上,花木兰和铁伐氏族的那个小年轻已经达到了上阵打仗的水平。不过他们需要和战友们进行合练,不然的话在战场中只能用作孤军侦查。
骑兵的训练要比步卒困难的多,他们的部队虽然是骑兵,但是也有淘汰名额。被淘汰掉的士兵将会被编入后勤打杂部队。负责的工作就是做饭啊、修建营房啊、运输粮食啊...
一个骑兵下马之后必然是个合格的步兵,但是一个步兵上马之后绝对不是个靠谱的骑兵。
骑兵训练分为马上和马下。马上训练指的是人骑着马进行集体冲锋、骑射以及马匹骑术的训练。虽然这些士兵从小长在马背上,但是想要打仗依然有很多科目需要训练。
马下训练和步兵差不多,需要训练体能、格斗、器械、胆量以及听指挥。尤其是最后一点,听不懂上级指挥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将军让你冲锋你丫原地不动,等着督战砍你脑袋吧!
这些东西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个合格的骑兵战士,每一样训练都不能落下。每一样训练都是你日后在战场上赖以活命的依仗,新兵的战损率格外的高,只有看见别人用生命交了学费之后才会明白战前的训练有多么重要!
训练骑术的时候,杨鸿儒骑着他那胖胖的大熊猫走了出来。憨态可掬的胖胖得到了所有战士的一致喜爱,尤其是花木兰...这丫头一直想把胖胖拐回家自己养着来着。
而且她成功过好几回,只不过这个胖家伙最后又被木兰山送回来了--吃得太多!养不起啊!
吃不饱的胖胖不哭也不闹,就瞪着圆溜溜、黑漆漆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你。谁能挡得住这眼神?
木兰树幢将的奇怪坐骑在大军里边也是独一号的,不过看着胖胖气定神闲地载着杨鸿儒走出来就知道这个大家伙的力气真的不小。
“今天的训练科目是集体冲锋,所有人...上马!”杨鸿儒一声令下,战士们呲溜一声便翻身上了马背。
不管这些战士能不能打,但是他们的骑术都相当不错!绝大部分人在上马的时候无需踩马镫,骑马的时候也能腰马合一,稳得一批。
而这恰恰就是骑兵的基础中的基础,这些技巧孩子们用十来年的时间在家自己就学会了。兴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游牧民族的孩子不会骑马岂不是被人笑话?
其实在军队中,马术训练量一直不大--主要是因为马蹄如果磨损严重会导致战马淘汰。战马一直以来都是以消耗品的形式存在的!
作为木兰族的大巫祭,杨鸿儒来到这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给士兵们的马儿钉上了马掌。这东西技术含量不高,就是给马蹄穿了个鞋子。不过技术含量虽然不高,但是实用价值却极高!被钉上马蹄铁的战马能多服役两至三年!
华夏有史可考的钉马掌行为应该在元朝,但是古罗马很早就有了马掌这玩意。而且他们除了有马掌之外还用皮革包住马蹄...充分体现出了精打细算过日子的精神!
战士们上马之后,杨鸿儒高举马槊喊道:“跟我冲!”
“驾!”
“驾!”
“驾!”
战士们策马跟着杨鸿儒狂奔,一会儿变成尖头冲锋阵型,一会儿变成圆形防御阵型。骑马就跟驾校学车似的,只有足够的里程数你才能进化为老司机。
骑马跟开车的道理差不多,辔头和缰绳就是方向盘,你的脚就是档位。马跑多快取决于你夹得多狠,如果速度不够快你还可以手动加速--用鞭子抽马一下。
一只胖熊猫一骑当先,百人骑兵队紧追其后。此等弓马娴熟的军队已经达到了可以上战场的水平。
同批入伍的新兵,杨鸿儒他们幢的训练效果是最好的。一是杨鸿儒这个幢将得民心,二是他采用了末位淘汰制的训练方式激励士兵努力。
每天训练成绩最差的五个士兵需要承担巡逻任务,训练一天了,大家谁不想好好歇歇?这个巡逻任务简直要了命!所以士兵们无不玩了命的训练,唯恐最后五名有自己。
不仅如此,训练成绩突出的士兵有杨鸿儒提供的心动奖励--具装骑兵铠喜欢吗?具装骑兵马甲想要吗?锋利的马槊你不心动吗?
杨鸿儒提供的这些东西都是相当昂贵的奖品!按照北魏的物价来算,一件重甲骑兵铠的价格相当于一个士兵的一年工资。
至于好的兵器就更贵的,一杆精品马槊的价格相当于一个士兵三到五年的年薪...没办法,这玩意良品率太低!
杨鸿儒的终极目标就是把自己手下这一百骑兵全部打造成刀枪不入,只惧水火的铁皮桶重骑兵。这样一支骑兵打柔然简直就跟打儿子似的!
你柔然万箭齐发又如何?能破防算我输!
杨鸿儒的奖励特别鸡贼,他奖励的骑兵铠只有甲片--你想拼装成完整的铠甲还需要找军需官去兑换皮革和麻绳。
不是他奖励抽条,而是他手头实在是没有制作麻绳或者皮革的材料。铠甲甲片只要找个有铁矿的地方就能用斡旋造化提纯出来,但是麻绳从哪找?野生亚麻?这玩意他也不认识啊!
一百套骑兵重铠他已经准备好了,这些铠甲他会以各种方式奖励给士兵。直接下发的东西他们不会珍惜,只有这种他们拼命换回来的奖励才会宝贝地不行。
这种套路当老师的杨鸿儒再熟悉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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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打猎
“亲卫!跟我走!其他人继续训练!”作为幢将的杨鸿儒是有一部分行为自主权的。
花木兰撅着小嘴跟在杨鸿儒的身后策马离开营区,杨鸿儒准备打点猎物改善一下伙食。这年头的军队伙食真的一言难尽,在炒菜没有普及的当下,大锅饭除了炖就是煮。
在补给充足的时候,将士们的温饱是不用担忧的。只不过伙食不好的情况让杨鸿儒有点难受罢了。
如今士兵训练已经步入正轨,杨鸿儒觉得自己可以带着花木兰出去猎点小动物打打牙祭。
这年头野外的野兽比人都多,单枪匹马出门打猎绝对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情。大贵族们一般会选择围猎的方式--通过大规模的骑兵出动赶走大型食肉动物,只留下比较安全的食草动物给贵族们消遣。
古时文人可是文武双修的,那孔子来说,他的剑术在列国当中也算得上高超。没有这本事他周游个屁的列国?
文人不行是在宋朝以后,老赵家得国不正,往死里边防备着武将。于是几百年的重文轻武过后就是文人整个阶层的垮掉--饶是如此,文人当中也有出类拔萃的存在。
周朝的君子六艺分别为礼、乐、射、御、书、数,后世的文人早就不知道什么是射箭了!
别人擅自出营可能会有危险,但是杨鸿儒这等猛人却没这种情况。就算遇到老虎又如何?一个滑铲嫩死它!甚至都不用杨鸿儒自己出手,胖胖就能一屁股坐死大老虎!
“你怎么想起入伍了?你不是大巫祭吗?”走进林子里边,花木兰看着杨鸿儒好奇地问道。
杨鸿儒点了点花木兰的光洁额头:“你说为啥?你擅自离家,山大叔着急坏了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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