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金融霸主 第343节
可就在这时,一声哄笑从厨房传来。笑声中的欢乐和不可抑制,令人顿时气结。
宋晓丹不由啐了一口,但接着,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很快,沈建南端着两个盘子走了出来。
两个煎蛋,一杯牛奶,还有一根火腿肠。
“刚才在冰凉里看到还有根火腿肠,没过期,凑合吃点,要是不喜欢,我让人去外面带个披萨,或者咱们干脆出去吃个夜宵。”
“挺好的啊,我不喜欢去外面吃饭。也不喜欢吃披萨,还没咱们国内的油烙饼好吃。”
“那你吃点垫垫。吃完,咱么出去转转。”
“太晚了,明天再出去转。校区这边虽然治安还好,不过还是会有一些事。前段时间,我一个同学晚上出去买夜宵,就被黑人抢劫还糟蹋了。”
“这边也这么乱?学校和教会势力不是一直在压着么。”
“嗯...不过偶尔还有。他们不敢欺负白人,就欺负咱们亚裔。所以我晚上从来不出去。”
一边吃着,宋晓丹将学校附近的事说了一遍。
波士顿大学,是马丁.路德.金曾经演讲过的地方,他也是在波士顿大学获得的诺贝尔和平奖。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每年,总会有很多黑人奔着波士顿寻圣。
但作为全美最古老,发达最早的城市,波士顿消费一直很高,受教育程度也普遍很高,外来黑人既无学历技术,又不愿意被资本家剥削,根本无法融入这里,没有经济来源,就只能拉帮结伙抢劫、盗窃什么的。
各大高校和教会虽然联合压制,但又无法解决一个人不干活这种问题,对此也是无能为力。
听完宋晓丹说的,沈建南不由扬了扬眉毛。
看来,这年头的波士顿,比他后来来的时候要糟糕的多。
几番斟酌,沈建南试探道。
“宝宝,我给你聘请了几个保镖,你看,要不要让她们跟着你?”
“不用了。等年底我就提前毕业了,等回国就好了。”
提前毕业!
沈建南被吓了一跳。
要是宋晓丹提前毕业,那自己可怎么浪。
宋晓丹敏锐察觉到了沈建南的变化,得意道。
“本来准备给你一个惊喜的。都怪你,让我不小心就说出来了。”
惊喜是真惊喜,但惊喜没有惊吓多啊。
宋晓丹可是一个大醋坛子,看着娇柔不堪,但其实极度刚强,眼里不容沙子,和她在一起越久,沈建南就越了解她的性格。
要是知道自己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那自己就别想安生了。
沈建南连忙干笑一下掩饰着自心里的真实想法,望着那双充满得意和顽皮的眸子,这厮试探道。
“那等你毕业去我公司上班,咱们天天在一起,就每天都可以制造很多孩子了,争取明年生个双胞胎。”
“去去去,三句不离耍流氓。我才不去你公司上班呢。”
那真是太好了。
“我本来是打算回国去山区支教一段时间,不过后来我爸说,让我去他公司帮忙,香港就快回归,他们公司在加大香港的投资力度,那时候,我还想着,到时候让我爸也把你安排到他们公司......”
吃饱喝足,满心欢喜放下手里的碗筷,宋晓丹很黏人的抱着沈建南胳膊,半靠在他身上诉说着繁琐的是是非非。
沈建南安静听着,但越听,心里就越凉。
宋君是宜兴公司亚洲地区总理事,总部就设在香港,宋晓丹毕业后,也会去香港上班。
第一资本总部也在香港,肯定会经常见面,可是...卢新月、麻生织月和新川雅子可都也在香港,女人何其敏感,万一被抓到现行或者露出马脚,那不是死定了。
这特么可怎么办。
宋晓丹还沉溺在对幸福的憧憬里,完全没有发现沈建南的心下忐忑,说了一些对未来的规划和发展,她突然转了一个话题道。
“建南。我爸下个月要到檀香山参加恳请大会,到时候,他想见见你。”
第一百零四章 十亿美元的业务(卷终)
这可怎么办?
沈建南心不在焉听着宋晓丹诉说着对未来人生的规划,脑子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香港就那么大一地,以两人的关系,名正言顺住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就算宋晓丹是去宜兴公司上班,那没事到公司串门也肯定的。
天天待在一起,那自己还怎么浪!
女人都是小肚鸡肠,宋晓丹的性格跟她人一样,特别小肚鸡肠,那时候跟卢新月还没关系,就让她又是哭又是闹的,现在,被她发现了其他事情,抓到把柄或者起了疑心病,那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想起那次宋晓丹直接拿钱砸人的事,沈建南倍感头疼。
以她这种不顾一切的性格,真被她发现什么,天知道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砍了自己?
或者把自己给剁了然后去自杀?
还是跟自己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得想想——老话常说,女人不听话,就说服她,一次不行,那就两次,瞄了瞄宋晓丹玲珑剔透又精致小巧的身体,沈建南动起了歪脑筋。
宋晓丹哪里直到沈建南这厮不是个东西,看他眼神乱瞟,还以为他不高兴了。
“建南。我知道你心里生我爸的气。我也生他的气,不过都这么长时间了,别生气了好不好。”
“.......”
这都什么跟什么。
沈建南其实从来就没真正生过宋君的气。
两人第一次接触,他就能看的出,宋君这人不是什么一般商人,那种骨子里的涵养和气度,绝不是普通商人身上的那种利字当头。
捐二十万给华海大学,可不是为了他,几番挑衅试探,宋君既没有真发火,也没有报出自己的身份。那种修养和气度,绝非是暴发户或者官商。
果然,后来彭二就查出来,宋君是宜兴公司亚太地区的总经理。
什么是宜兴公司?
简单说,它除了是公司,也是一个组织,而这家公司的一位元老,在1955年以最隆重的葬礼藏在八宝山。
没错,宜兴公司,就是洪门致公堂。
后来沈建南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宋君找自己的时间不早不晚,而是那个时间点,那个风雪夜刚过的夜晚。
巧合这东西,沈建南从来都不信,如果排除了巧合,只有一个可能。
宋君知道自己跟宋晓丹之间真正有了关系,以宋君的身份,要做到这一点,简直是轻而易举。
眼看沈建南不吭声,宋晓丹有些坐不住了,一个是给她生命的男人,一个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两人之间有矛盾,她又如何能不发愁。
“建南。别怪我爸了好不好,好不好嘛!”
宋晓丹松开沈建南的胳膊,像是一只布袋熊,爬到沈建南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撒起了娇。
嘟着嘴,摇晃着,晃的沈建南哭笑不得。
显然,宋晓丹知道的东西很少,宋君对她保护的很好,恐怕什么都没告诉过她,甚至,连宜兴公司到底是什么地位都不知道。
“好不好嘛!”
吹弹可破的肌肤,依旧翻着淡淡的红润,娇小挺拔的鼻梁微微有些许皱纹,嫣红的嘴唇吐气如兰,吹在人身上,让人感觉很是舒服。
沈建南装模作样沉思了一下。
“嗯。可以是可以,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不生气了。”
宋晓丹的星眸不由泛起喜色,沈建南的自尊心很强,也一直很敏感,不用想就知道,当初宋君找他会给他造成多大的影响。
在宋晓丹心里,最怕的就是沈建南心里有裂痕,对自己父亲一直耿耿于怀。
望着那双一本正经的脸,她惊喜道。
“真的?”
“嗯。”
“什么条件。”
“你不是说要咬我么?”
“......”
夏本是炎热乏味枯躁的,然而却也值得留恋,自有它的乐趣。
天地间挥毫泼墨,在清清月光下,描绘着一幅幅多彩多姿的画卷。映入眼里的色泽,都完全地脱了鹅黄底子,它是这般的葱茏和葳蕤着,浓浓把生命的层次极尽展现。
夜幕的天,月光的云,交织着盛夏日最美的风景。她的气味,清香扑鼻,如莲花、似牡丹、胜玫瑰。但盛夏的高温却又让人避无可避,像燃烧万物的火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使人喘不过气来。
只是人生本就如此,未尝过苦和汗水又怎知甘甜?
悠悠的呼吐出纯纯的气息,充满激情地吸纳着朦胧的月光,令人神清气爽,尽享清凉。当风云变幻,带了阴和阳电的云朵在午后热吻,闪电是不经意露出的含情脉脉的目光,雷声是他们快乐的笑语,而雨后七色的彩虹呢是他们爱的结晶。